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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老人公寓公建民营项目综合评估工作项目需求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加强对广州市海珠区老人公寓公建民营项目日常管理运营和服务质量有效监管,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运营管理水平,我局将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确定一家机构,开展日常管理运营和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工作,特制定项目需求书如下:
  一、项目背景
  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我局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并委托特许经营管理单位(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市海珠区老人公寓(含物业、设备设施等)进行运营管理,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独立开展运营管理和服务,并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委托运营管理期限为15年,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2035年4月29日止。期间分为三个周期,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
  二、评估对象、项目采购周期
  (一)项目评估对象: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采购周期:20个月(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
  三、项目比选、总价、付款方式
  (一)项目比选:
  本项目通过比选项目价格、服务能力、工作方案、评估团队等确定评估机构。
  (二)项目总价:
  项目经费人民币12万元(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本项目经费属额定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含人员经费、活动经费、购买物资、交通费用等必需的工作经费,含其他杂费(包括税费、不可预见等其他费用)和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服务项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选机构承担。
  (三)项目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综合评估报告(加盖中选机构公章)、正式全额发票等。项目经费拨付,双方签订项目合同后,中选机构按项目购买方的要求及规定时间,出具正式项目综合评估报告,经项目购买方书面确认同意后,由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从广州市海珠区老人公寓机构发展金中据实直接支付给中选机构。 
  四、项目评估主要内容
  项目评估主要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华邦美好家园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市海珠区老人公寓公建民营(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履行、日常管理运营和服务质量、兜底保障、保障效能、老年人权益保障、入住轮候工作满意度、入住对象满意度、国有资产(含房屋、家具、厨房设备、电器、医疗健身器材、电梯、消防设施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等)日常管理和维护、日常管理制度、社工服务、其他《协议书》规定须乙方义务执行事项等方面。
  五、项目报名条件、项目提供资料
  (一)项目报名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2、为本项目配备充足的各类型专业评估人员并熟悉养老服务领域方针政策,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3、熟悉海珠区实际情况,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有同类项目运作的经验优先。
  4、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养老服务法规政策。
  5、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机构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行为。
  6、近三年内在政府征信系统无违法失信记录。
  (二)项目提供资料:
  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4、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5、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机构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转给其他机构承接。
  6、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项目资料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一)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
  (二)递交资料地点: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一层(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一楼社会救助福利科)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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