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6项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2.2 .2 | 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2.2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2.2 .4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 .1 | 分值构成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 分 ?以投标报价、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94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 分 |
2.3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C,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抽取每档按0.5%计,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抽取每档按0.5%计,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85%,抽取每档按5%计,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88 % ;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的,评标基准价按实计算。 |
2.3.4(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1.5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 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6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信用评价结果按 0.8 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2.3.4(3) | 投标人行为及标后 履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2.3.4(4) | 技术标 | 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是,合格性评审 ? 否,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2.3.4(5) | 其它 | 评分相等时排序原则: ?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 □信用评价高的排名在前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