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东北区块环岛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投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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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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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朱家尖东北区块环岛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已于2024年3月20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21日始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办理。
监督部门: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80-2285056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3号楼
邮编:316021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评标结果
附件4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朱家尖东北区块环岛路工程可行性研究
开评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表.pdf招标投标结果公示.pdf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办理。
监督部门: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80-2285056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3号楼
邮编:316021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评标结果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5.5340 | 陆峥嵘 | 94.94 |
附件4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朱家尖东北区块环岛路工程可行性研究
开评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假、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表.pdf招标投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