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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人名称:绩溪县民政局、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1333号、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 201号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 大楼五楼
项目名称绩溪县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EPC
项目编号JXX-GC-GK-2024508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向阳大道199号;辽宁 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208号(711)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
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240 日历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97
项目负责人:吴磊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3230553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1)设计负责人:李戈;(2)相关证书名称:中 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3)证书编 号:20133701553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唐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川名都住宅B幢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层1单元103室;扬州市邗江区杨柳青路169号
投标报价:100347360.00 元
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240 日历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95
项目负责人:陈娟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3231330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工程 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1)设计负责人:薛林刚;(2)相关证书名称: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3)证书编 号:201926700107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龙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18号万创中心10 楼;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投标报价:100593600.00 元
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 60 日历天,施工 240 日历 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94
项目负责人:郑重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2221107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 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1)设计负责人:靳松;(2)相关证书名称:中 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3)证书编 号:20053201123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 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 明(单位、否决依 据和原因)安徽品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浩宸市政工程有限公 司、安徽熙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毅荣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安徽弘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 标;福建省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煜地建设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安徽徽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畅创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资格条件 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 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3-815597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 工,联系电话:0563-8161768。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 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 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其他(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 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 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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