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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11月1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XDG-2022-28号地块周边道路新建工程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民盛路、胡埭路、环镇南路
无锡胡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XDG-2022-28号地块周边道路新建工程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现无锡胡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XDG-2022-28号地块周边道路进行新建(民盛路、胡埭路、环镇南路)。
(1)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生产、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合理设置物料堆场,渣土场及施工场地,采取定时洒水、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保持施工地面清洁、临时堆场防尘布遮盖、车辆密闭运输等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应对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屏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限值,夜间10点至凌晨6点不得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夜间施工须报相关管理部门另行审批。
(4)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分及时清运;泥浆水沉淀沉渣、开挖弃方运送至合规的弃土场,建筑垃圾按照要求就近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避免长期堆放产生二次污染;隔油池产生废油泥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施工中注意保护沿线植物,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植被,道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全面绿化和防护,土石方尽量内部平衡。
0510-81178959
wxkaifake@163.com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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