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甘棠镇可洋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2、-3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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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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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条件 | |
福安市甘棠镇可洋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2、-3已由福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安市甘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福安市 2.2控制价(估算价):150.9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41.9123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福安市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福安市甘棠镇可洋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2、-3、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40天 2.5质量要求:达到按于印发《福建省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1号)文,及安自然资〔2024〕73号文件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其他要求: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工程进场施工后一周内退还履约保证金。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待上级资金下拨后,给予拨付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6月27日16时05分04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 5.2交易地点: 福安市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安市甘棠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甘棠镇环城西路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安市甘棠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