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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北校区校舍彩钢瓦顶面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北校区校舍彩钢瓦顶面更换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63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W(2024)006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北校区校舍彩钢瓦顶面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1137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1137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北校区校舍彩钢瓦顶面更换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即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637室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申请人须委派授权委托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加盖鲜章),否则不予办理: ①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获取磋商文件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② 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64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64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信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即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广场B座637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路14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座637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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