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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芝山镇星河家园屋顶栏杆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张芝山镇星河家园屋顶栏杆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 JSZC-320693-NTJD-T2024-001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93-NTJD-T2024-0017
项目名称:张芝山镇星河家园屋顶栏杆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118万元
采购需求:
张芝山镇星河家园屋顶栏杆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要包含金属扶手、栏杆、栏板,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栏杆、栏板拆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60日历天;质保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须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6.拟派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扫描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13.谈判响应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考核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五、开启
时间:2024-07-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 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标,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须提供肆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3. 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 本次谈判采购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计人民币5000元由成交单位中标后支付,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包含此费用,请各供应商合理报价。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7.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
8.本次采购项目谈判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370486809、8610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5370486809、86101116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pdf
张芝山镇星河家园屋顶栏杆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平竞争二维码、公平竞争意见表.pdf
招标清单---张芝山镇星河家园屋顶栏杆维修改造工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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