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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标段5重新)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委托,现就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标段5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标段5重新)。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引入投标人完成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及地市分行的资产评估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对新发生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评估;
(2)对存量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评估;
(3)对抵债资产、转让资产进行评估;
(4)其他需要进行评估服务的业务。
2.3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服务机构入围数量:本次招标为标段5重新招标。
标段5:呼和浩特市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探矿权采矿权项目),入围2家评估机构,已在本项目标段1-4入围的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法注册: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执业资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有过三年以上评估服务的经历,且近两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30万元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
3.5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投标人被列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外聘评估公司黑名单。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报名材料模板);
(3)税务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可编辑版(此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招标文件款的发票使用);
(4)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相关模板,并委托经办人持上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无法到现场购买,须将上述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标段)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以银行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和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bdebid.com/)上发布。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   
址:呼和浩特新城区机场高速路57号华夏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01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编:10007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鹏、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lvruidong.zgtj@chinaccs.cn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6232593799000087521
开户行联号:306100005014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标段5重新)-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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