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卫财购【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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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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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卫财谈判采购22097
二、项目名称:卫辉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嘉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经开区经八路一号中关村e谷科技创新基地
四、基本情况
在全省开展的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卫辉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卫财谈判采购22097),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为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卫辉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