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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城区支行(新市区、东港、高新、北京路、烟台路、威海路、泰安路)职工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城区支行(新市区、东港、高新、北京路、烟台 路、威海路、泰安路)职工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OC-A8419-JC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城区支行(新市区、东港、高新、北京路、烟台路、威海路、泰安路)职工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77.82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7.82 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照分行城区支行(新市区、东港、高新、北京路、烟台路、威海路、泰安路)职工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日照分行城区支行(新市区、东港、高新、北京路、烟台路、威海路、泰安路)职工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 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配餐服务企业拥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作为 证明),其持有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或中央厨房”。
3、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有为 120 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含 党政机关)提供配餐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经营业绩一览表,附合同或协议等其他有效证明文 件,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复印存档。磋商当日需提供要素齐全的合同或协议原件以及 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单份合同对应的至少 3 个月的增值税发票),未提供合同或协议 原件不计分(报价文件中须同时附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 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 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 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 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现场领取,本项目不接受其他领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日照市文登路 280 号望海商务中心 3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日照市文登路 280 号望海商务中心 301 室
七、其他
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委托,现对日照分行 城区支行(新市区、东港、高新、北京路、烟台路、威海路、泰安路)职工配餐服务采购项 目拟通过公开报名+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
一、项目名称:
日照分行城区支行(新市区、东港、高新、北京路、烟台路、威海路、泰安路)职工配餐服 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A8419-JC2024016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支行员工的餐饮质量,保障支行员工午餐正常就餐,日照分行
拟选取 1 家供应商为城区支行(新市区、东港、高新、北京路、烟台路、威海路、泰安路)提供配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2、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 拒绝。
3、项目预算控制价:77.82 万元(含税),其中新市区支行配餐服务项目预算 18.10 万元,东港支行配餐服务项目预算 17.08 万元,高新支行配餐服务项目预算 17.14 万元,北京路支 行配餐服务项目预算 6.41 万元,烟台路支行配餐服务项目预算 5.78 万元,威海路支行配餐 服务项目预算 6.34 万元,泰安路支行配餐服务项目预算 6.97 万元,各供应商以折扣率报价 形式报价。
4、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一家。
5、合同期限:一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配餐服务企业拥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作为 证明),其持有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或中央厨房”。
3、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有为 120 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含 党政机关)提供配餐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经营业绩一览表,附合同或协议等其他有效证明文 件,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复印存档。磋商当日需提供要素齐全的合同或协议原件以及 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单份合同对应的至少 3 个月的增值税发票),未提供合同或协议 原件不计分(报价文件中须同时附相应材料的复印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 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 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 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 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 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6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25 日止,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文登路 280 号望海商务中心 307 室。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及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的,总公司对所报项 目分包的授权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持有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中央厨房”、类似业绩合同。(上 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作为证明,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
3、领取方式:报名现场领取,本项目不接受其他领取方式。
4、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
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00 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 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3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
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日照市文登路 280 号望海商务中心 301 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633-8708029
举报邮箱:jwrz_sd@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山东省日照市黄海一路 18 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日照市文登路 280 号望海商务中心 307 室 邮 编:276828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7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函件:sdzfdl@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财务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地 址:日照市黄海一路 18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58663399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日照市文登路 280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dzf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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