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石首市野生动物(麋鹿)致害政府救助保险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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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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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421081202406000067
(二)项目名称:石首市野生动物(麋鹿)致害政府救助保险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1-2024-00612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4.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为 1 年,具体以保单日期为准(在保险服务期内未完结的赔偿事宜须后延至理赔完成)
5.接受联合体:否
6.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9.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石首市野生动物(麋鹿)致害政府救助保险服务
(三)项目预算:4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4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4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需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新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442485201@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包,01包为江南片区,最高限价为 20万元;02包为江北片区,最高限价为 20万元。(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任意一个包响应,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包。)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石首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地 址:石首市绣林大道1号
联系人姓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新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首市绣林街道建宁大道达宝建材市场6栋A207-211室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