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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人机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GK-2024211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人机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49.8万元
最高限价:49.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采购无人机机场(机巢+配套飞机)6套(含第1年度的维保费、保险费),具体详招标文件第四章。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本系统的部署,并成功上线,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成功上线后至少30天,经甲方确认满足建设要求后,乙方提供项目总结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内容后向甲方发起验收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2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方式: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扬州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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