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469号】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聘用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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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南 | 城市 | 平顶山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聘用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聘用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示采招标-2024-1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聘用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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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5家咨询机构,承担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委托的评估任务,针对其委托的投资咨询评估包括以下事项:(一)区发改局审批或报管委会审批的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和需要安排政府投资的专项规划;(二)区发改局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三)区发改局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四)区党工委、管委会授权开展的投资咨询评估事项等。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4 项目评估服务费用结算标准:按照征集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计费标准*供应商所投报费率的规定结算;评估公司递交正式成果报告之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评估费用,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资金支付手续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完成时限。 5.5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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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备案信息截图); 3.3具有所申请专业的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或具有甲级综合资信等级;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部门1: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 监督部门2: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158 3、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发展改革局 | |||||||||||
地址: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驰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七大街康桥悦城2号院3号楼302室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