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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执法巡查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执法巡查服务采购项目(2024 年-2025年)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K(YN)202406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执法巡查服务采购项目(2024 年-2025年)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
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执法巡查服务采购项目(2024 年-2025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执法巡查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执法巡查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2025年))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
如下:
1.1磋商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磋商申请人拒绝其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磋商申请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
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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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
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推迟缴费或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推迟缴费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
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
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
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
1.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福保路车博汇2栋3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福保路车博汇2栋302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K(YN)20240613
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执法巡查服务采购项目(2024 年-2025 年)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万元。
5.最高限价:35万元。
6.采购需求: 汽车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磋商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磋商申请人拒绝其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磋商申请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
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


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
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依法推迟缴费或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推迟缴费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
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
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
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
1.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 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福保路车博汇2栋302室。
3.方式:持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规定的获取文件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5.未按磋商公告规定时问及地点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福保路车博汇2栋302室。
3.磋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福保路车博汇2栋302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庄科村 251正西方向9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34417015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科信息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福保路车博汇2栋302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406129449@qq.com


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一(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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