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87 分; 2、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3、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 分,工程业绩 2 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8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2.评标价得分计算方式: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5 分,每高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一计算步骤都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技术方案文件相匹配(1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 (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 承包人需从以下几方面对设计管理方案进行描述: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评审小组针对上述描述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2分; |
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4.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计划安排合理,提供详细的劳动力配置计划、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最高得1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评委认为投标人评分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打分低于评分分值70%的分数时,需要在评标记录中进行说明并签字。 2、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方案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内容、文字(含图片及图片中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注:投标人须将此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3.设计项目组成员(不含设计负责人)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包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注: (1)请将有效的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本项目职称类别、等级、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国家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不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2)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连续缴纳的(2023年11月?2024年4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设计项目组成员(不含设计负责人),需按照一人一证进行配备,否则不予认可。 |
5 | 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1)或(2)要求,取其中一个业绩参与打分。 (1)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 (2)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满足以下(1)或(2)要求,取其中一个业绩参与打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或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6月1日(含)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49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设计业绩得0.8分,施工业绩得0.7分,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业绩分,本项最多得1分。 |
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本项业绩评分只计取得分最高的一个业绩。投标人业绩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兼得。 (3)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规模及内容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4)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规模及项目建设内容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签约金额、工程内容、时间等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