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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庄高新区2024年第一期知识产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徐庄高新区2024年第一期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JSZC-320102-JWZT-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4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2-JWZT-C2024-0001 
项目名称:徐庄高新区2024年第一期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150 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内完成本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发送至jwztb2020@163.com邮箱(邮件须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获取文件所需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付款时请备注公司简称+项目编号后6位,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文件费支付宝收款码见附件)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7-0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第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会计报表等(其他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
(6)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9.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0.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联系人:叶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经纬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座7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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