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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ZY2024-XF-C002]信丰县2024年第三方大气管家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合同编号:GZZY2024-XF-C002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信丰县 2024 年第三方大气管家服务项目
甲 方: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乙 方: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 年 06 月 20 日
甲方: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赣州市众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编号为 GZZY2024-XF-C002)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见附件 1)及下列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 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2)设备需求一览表(见附件 2):
(3)响应报价表(见附件 3);(4)采购过程答疑函(无);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 服务数量
3.1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技术服务期限:2024 年 0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6 月 20 日,合作期为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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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服务内容数量
1驻场服务驻场服务驻场服务3 人
定期数据 分析服务目标分解与动态调控1 年
定期数据分析
专项分析
巡查排查 服务日常巡查
污染地图绘制
决策支持 服务重点区域管控方案
大气污染知识培训2 次
配合县局开展工作1 年
污染天气管控服务1 年
2源解析服务颗粒物源解析服务2 次
3移动监测 服务大气六参数走航服务3 次
VOCs 走航监测服务3 次
4泄漏检测 服务VOCs 泄漏检测服务2 次

4、 合同金额
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费总金额为:¥ 1458000 元(含税)。大写:壹佰肆拾伍万捌仟 元。该技术咨询服务费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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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税费、验收、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5、 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4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叁仟贰佰元整(小写:583200 元);
5.2、服务运行期满结束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 40%,即人民 币大写:伍拾捌万叁仟贰佰元整(小写:583200 元);
5.3、余下合同总额 20%作为绩效考核(剩余款项与考核结果相对 应),验收结束后,根据完成约束性服务目标情况五日内进行支付,不计利息。
考核如下:5.3.1、优良天数须完成赣州市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每少 1 天,扣款合同总额的 0.5%。5.3.2、PM2.5 年均值须完成赣州市 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每超出目标 1 微克/立方米扣除合同总额的 1%;不足 1 微克按比例扣除。5.3.3、PM2.5 同比去年有所改善,完不成扣 款合同总额的 5%。5.3.4、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完不成扣款合同总额 的 5%。(以上四项每分项最高扣款合同总额的 5%)
5.4、乙方需为甲方开具同等额度的增值税发票,前述付款时间自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关增值税发票的时间起算。
6、 完成时间和服务地点
6.1、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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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 行完成。乙方需在甲方指点地点: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完成服务内 容。
6.3、乙方需在合同时限内完成服务内容,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算履行完毕。
7、 验收要求
服务要求完工后,甲方将对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 文件响应内容对服务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不予验收,所 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按要求重新提供相关服务,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或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8、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付 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 终止合同。
9、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 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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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 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须按成交金额的 2%缴纳履约保证金,即 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陆拾元(29160 元),(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服务期满无质量问题一 次性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11、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乙方缴纳履 约保证金后成立生效。
2.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12、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 一致,双方商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合同发生纠纷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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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
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叁 份。
甲 方:乙 方:
名称:(盖章)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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