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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纤社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纤社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S20240619FJSZ03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纤社区排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吉经开管发【2024】25号文件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
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①污水管线工程:拆除及恢复水泥混凝土道路40cm厚3776.4平方米,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DN500:
442.78米、DN800:243.56米、DN1000:115米,聚乙烯PE100给水管DN1000:55.51米、DN500:69.62米、DN400:64.12米,钢筋混凝土承插管
DN800:19.97米,钢筋混凝土井30座。②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工程包括新建配电室21.9平方米,原有泵房梁加固、墙体拆除、门窗更换、内墙重
新粉刷乳胶漆、天棚重新粉刷涂料。给排水工程包括拆除排污泵3台、格栅1个、闸门1座、启闭机1台、DN200钢管2.5米、DN150钢管11米,新安
装轴流排风机2台、双鼓粉碎格栅1台、电动葫芦1台、启闭机及方闸门1台、排污泵3台、电散热器3台、DN400钢管12.42米、DN300钢管8.4米、
DN250钢管4.2米。③电气工程:安装配电柜2台、配电箱3台,电缆敷设,防雷接地系统,房间照明,应急疏散灯和管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30日--2024年11月15日(共108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74.3151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
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
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
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 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 号)中相关规
定;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08:00起至2024年7月10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
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
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
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3)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
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
<2024>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招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成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688号龙新雅居24号楼1-2层1号网点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分局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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