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甲乙酮产品仓储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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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南京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甲乙酮产品仓储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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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甲乙酮产品仓储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甲乙酮产品仓储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产甲乙酮产品由中国石油西南化工销售公司负责运输,经铁路方式运达招标人前沿市场,再通过公路方式或水运方式送至招标人下游客户。
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在江苏省南京市选择一家液体服务商(罐区),为招标人提供液体化工产品的仓储装卸服务。
年预估入库数量:2万吨-3.2万吨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产品铁路到达接卸、配合第三方商检机构商检、空车返还、仓储保管、安全环保管理、出库装运(车、船)等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南京
2.5 标段(标包)划分:设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且经营范围涵盖甲乙酮。须提供清晰扫描件,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拥有拟投用于本项目的液体罐区码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毗邻长江主航道沿岸。
3.1.4投标人拥有拟投用于本项目的液体罐区具备铁路槽车专列集中到达的接卸车能力,须提供铁路部门相关文件。
3.1.5投标人至少能提供6000立方米的液体化工产品储存罐容及与此对应的资产及土地等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储罐须具有:
①消防、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
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环境评价证明文件;
③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职业卫生评价证明文件;
④符合规范要求的防雷接地设施,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⑤储罐具备储存产品所需的内浮顶和氮封装置,须提供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仓储服务费增值税率6%)。
3.2.2投标人需提供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未出现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3.5 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甲乙酮仓储保管业绩(提供合同和合同的结算发票至少1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要求 :
3.5.1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安全环保培训,并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3.5.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0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及劳动合同清晰扫描件。
3.6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①办理年度仓储货物(存货)财产保险。
②按照储罐的设计规定及储罐的储存系数储存,确保储量在安全范围。
③仓储保管过程中的损耗不超过 0.1%。
④过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国家、省、市质量、环保、安监部门无不良记录。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shzbzxlbx2024@163.com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