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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朴席镇防汛物资增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扬州市朴席镇防汛物资增储采购项目 JSZC-321091-DCGS-G2024-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91-DCGS-G2024-0009
项目名称:扬州市朴席镇防汛物资增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2.8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444.2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内送货安装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 其他资格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8.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9.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10. 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1.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2.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隆觉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8652570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65257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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