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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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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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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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凤阳县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备采购条件,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采购服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殡仪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凤阳县殡葬管理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28万元/年
5、最高限价:28万元/年
6、采购需求:殡仪馆院区总占地面积3.5万平米,其中硬化面积2.5万平米,绿化1万平米的安保及保洁工作,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7、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的服务需求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9、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10、项目付款方式:按季度进行支付。成交人完成当季度工作后,采购人根据季度考核结果20日内付清当季度服务费。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物业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由采购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四、具体开启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在开启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开启时间2024年6月25日15时00分;地点:凤阳县殡葬管理所二楼会议室(凤阳县府城镇骡子路)。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殡葬管理所(公章)
地 址:凤阳县骡子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滁州市凯迪置地广场D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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