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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军供库房装修改造服务采购网络竞价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四川 城市 广安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军供库房装修改造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 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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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军供库房装修改造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6-29 09:0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7-03 17:00:00
开标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军供库房装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军供库房装修改造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元。
注:本项目按整体同比例下浮比例进行报价,竞价起始价为100%,如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总价及各项单价统一下浮10%,则在竞价时报价为90%。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请到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注:
(1)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上下车费、自身材料耗损及保险费、风险费、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2)合同单价及总价按供应商报价整体同比例下浮。
(二)完成期限: 60个日历天。
(三)质量要求:除按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外,还必须严格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四)付款方式: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票支付价款的97%,余3%留做质保金,待质保(缺陷责任)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质保(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为本次采购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五)验收: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竞价公告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
2.质量要求: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中注明的规格、型号、材质等质量参数要求供货,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及配套设施规格参数表、供货合同文件、公告的承诺进行验收,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验收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根据样品(如有)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货,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安全责任:工程在施工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六)现场踏勘: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视自身情况进行现场踏勘。
注: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未现场踏勘为由放弃成交资格等,否则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水磨石地坪施工组织设计及平面图、附件3合同主要条款(附件请到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上传资料或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公告截止时间,在竞价有效期内(60日)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供应商未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五)履约保证金:
1.合同含税金额的5%(精确到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实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6月29日09:00至2024年7月3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本项目按整体同比例下浮比例进行报价,竞价起始价为100%,如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总价及各项单价统一下浮10%,则在竞价时报价为90%。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100%;
(2)减价幅度:1%;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参与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119905520004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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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1660256495@qq.com
平台咨询电话:028-86123300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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