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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城丰蔬菜贸易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受新丰县城丰蔬菜贸易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新丰县城丰蔬菜贸易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XF24CG007
项目名称:新丰县城丰蔬菜贸易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9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新丰县城丰蔬菜贸易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
1(项)
详见第二章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9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8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磋商文件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及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2024年 07月11日 14 时00分至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补充事宜
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城丰蔬菜贸易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加工厂房、生产检测、化验室建设项目工程
 地址:新丰县马头镇秀田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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