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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车库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车库续建工程
采购单位 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GSXHC-2024-001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28 14: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02 14: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7-02 15: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7-02 19: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车库续建工程001 001 工程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9

公告内容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车库续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车库续建工程,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车库续建工程。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邀请招标□询价☑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GSXHC-2024-00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内容:车库拆除重建。基础施工、车库预制成品及装饰装修
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9元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3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2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技术工人5人。其中,抹灰工2人,混凝土模板工2人,防水工1人。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14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0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交易系统(http://www.plsggzyjy.cn/f)
3.方式:我公司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发出公告。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http://101.37.128.53/a/login)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报名通过后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四、网上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日15时00分至2024年7月2日19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不容许多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户 名: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71508140920008880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行羚城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支持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GSXHC-2024-0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00元(伍仟元整)
六、结果公示时间及要求: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代理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二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甘肃鑫宏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15号东楼312室(灵台宾馆)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文件
附件1:招标文件签章.PDF 附件2:招标工程量清单.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cgpt.plsggzyjy.cn:12020)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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