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合同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龙华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拟对龙华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龙华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 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 合同第三条3.1“本项目自正式启动后,项目工作周期约为18个月”; 变更后: 合同第三条3.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龙华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合同服务期限约为18个月,自2022年9月13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根据该合同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该项目需对保护名录以外的龙华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进行调研、普查,并完成线索评估认定,同时需对龙华区已公布的历史风貌区(观澜古墟除外)和历史建筑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项目开展过程中,因全区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线索普查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量大,线索评估认定及保护规划报批流程、耗时等比预期长,根据保护规划工作编制切实需要,经与乙方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第3.1条款“本项目自正式启动后,项目工作周期约为18个月”变更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5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