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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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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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1410232022ACS00021
二、项目名称: 襄汾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移动核酸实验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四、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经检查发现你单位代理的襄汾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移动核酸实验室项目(项目编号:1410232022ACS00021)存在逾期退还供应商保证金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之规定;存在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评分因素未细化和量化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15日内报回县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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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二、项目名称: 襄汾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移动核酸实验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山西安首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开发区中大街德和优郡11号 |
四、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经检查发现你单位代理的襄汾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移动核酸实验室项目(项目编号:1410232022ACS00021)存在逾期退还供应商保证金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之规定;存在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评分因素未细化和量化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15日内报回县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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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