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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3BJ1000110
融资方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融资方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27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7-24
拟募集资金金额 不超过18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择优确定
专业服务机构 项目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丽娟 /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高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140 | 部门负责人:陈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582

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通过受托交易服务会员或自行与项目负责人确认已完成北交互联综合交易服务管理平台的意向投资方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投资。
  • 项目基本情况
  • 融资方情况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遴选方案
  • 相关附件

一、承诺书
    本融资方拟实施增资,并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62023BJ1000110
项目名称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融资方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融资方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 原股东增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拟募集资金金额 不超过18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不超过4个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原股东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融资方第一大股东,保留对融资方的实际控制权,新股东持有股份数由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确定。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签署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融资方主业产能提升项目(复合管及油田装备产能提升、橡胶及复合材料生产能力提升)、研发创新投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 惠博
成立日期 2002-12-18
注册资本 13243.9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3243.9万元(人民币)
股东个数 1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炼焦;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电线、电缆制造;特种设备制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前十位) 出资比例(%)
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5.97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73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59
西安航天动力技术研究所 7.85
江苏航天创新专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37
陕西金河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26
陕西鑫泉隆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13
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所 4.57
杨凌东方富海现代农业生物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17
西安航天动力测控技术研究所 0.36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资产总计 136313.95 136582.46 126248.89
负债总计 92738.41 96763.25 90235.92
所有者权益 43575.54 39819.21 36012.97
营业收入 48635.11 91037.46 86127.43
净利润 3604.21 3806.24 2950.83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日期 2024-05-31
资产总计 143941.26
负债总计 99374.67
所有者权益 44566.58
营业收入 11728.41
净利润 854.07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研究院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其他披露事项 1、意向投资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有关备查文件:
(1)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3)加盖公章的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项目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融资方原股东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一致。
4、增资完成后,融资方相关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新公司继续承继履行。
5、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按实缴出资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融资方第一大股东,保留对融资方的实际控制权,融资方有权根据征集情况调整各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及股份数,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7、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2、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5、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金额的30%的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
3、本次增资仅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4、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2)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重新披露增资信息,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转为等额增资价款的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5)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我方的投资金额及股份数进行调整;
(6)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我方所承诺事项及是否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进行核查,并配合融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如融资方要求)。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30%
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
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融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披露期满,确定进入遴选环节,意向投资方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意向投资方单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增资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不超过4家(含4个)合格意向投资方时且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入遴选程序;若征集到超过4家(不含4家)合格意向投资方时或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合计超过18000万元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方。竞争性谈判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企业信誉、资本运作能力以及公司治理能力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资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熟悉和认同程度较高的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业务背景与融资方业务发展有较强协同性、互补性并能为融资方在资金、市场资源、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提供较多支持的优先。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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