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拍摄《非遗珍宝在成都》美学鉴赏微纪录片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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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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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4000533-1
二、合同名称:拍摄《非遗珍宝在成都》美学鉴赏微纪录片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33
四、项目名称:拍摄《非遗珍宝在成都》美学鉴赏微纪录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成都萤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47号1栋9层1号、10层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521,2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壹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非遗珍宝合同.pdf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06月27日
二、合同名称:拍摄《非遗珍宝在成都》美学鉴赏微纪录片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33
四、项目名称:拍摄《非遗珍宝在成都》美学鉴赏微纪录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成都萤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47号1栋9层1号、10层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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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拍摄《非遗珍宝在成都》美学鉴赏微纪录片服务 | 1(项) | ¥521,200.00 | ¥521,200.00 | (一)服务内容 围绕《非遗珍宝在成都》进行摄制蜀派古琴、成都皮影戏和道明竹编制作技艺共 3 部《非遗珍宝在成都》视频并进行推广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每部《非遗珍宝在成都》视频时长为 8-10 分钟,具有配音、音乐、音效及中文字幕,视频分辨率不小于 4k(3840×2160)。视频需突出历史底蕴深厚,画面精美。 ★2、负责邀请各个工艺领域不少于1名省级及以上的非遗传承人或工艺美术师,工艺领域是指:蜀派古琴、成都皮影戏和道明竹编。(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需提供微纪录片导演团队,拍摄设备,前期策划及摄制,后期编辑制作服务。 3.1、配音人员需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并具备一级播音员资格。(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应对微纪录片进行策划、拍摄、剪辑、包装成片(至少包含:撰写微纪录片脚本、分镜头脚本、设计视觉表达、规划统筹、前期拍摄、后期编辑)。 4、推广平台:线上视频推广平台应不少于 3 个。 5、成品提供:MP4或MOV视频文件2份。 6、采购人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针对合作事项与供应商协商后,采购人有权进行适当调整。 7、供应商职责要求 7.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保障各项活动顺利开展,项目结束后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结案并将宣传片原始素材及成果提供给采购人。(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进行组织实施,项目进展情况以工作简报、工作动态等形式进行汇报,若有调整需及时书面报请采购人审议后方可实施。(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3、供应商需推进活动进度计划、协调组织活动现场相关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为活动提供各项工作支持及保障工作等。(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合同金额: 521,2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壹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非遗珍宝合同.pdf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