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夜经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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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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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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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名县夜经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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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271022311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夜经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2311001B01 | ||||||||||||||||||||||||||||||||||||||||
原公告内容: | |||||||||||||||||||||||||||||||||||||||||
【大名县夜经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夜经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备字〔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兴大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兴大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一标段:大名古城及河道沿岸景观夜游,高速出入口,大街镇派出所及周边建筑,运河博物馆,石刻博物馆,大名宴及遗址博物馆等建筑光环境提升、绿地景观光环境提升;古城湖心岛及周边商业运营设施。二标段:一键玩大名,主要包括推广运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车位实时管理系统、网络设备等。建设地点:大名县境内,包括大名府古城墙、南大街、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教堂及护城河沿岸,高速出入口,大镇街派出所及周边建筑,运河博物馆,石刻博物馆,大名宴及遗址博物馆,古城湖心岛及周边。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计划设计周期1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8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二标段: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1)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业绩要求:企业业绩:投标人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大名县兴大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施工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7 08:30至2024-06-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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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关于大名县夜经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补遗 大名县夜经济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已于2024年6月14日发布,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 6月21日期间发售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该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内容如下: 1、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7月11日14点30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款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7月11日14时30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7款修改为“投标人需使用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即2024年7月11日14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进行电子投标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即是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即2024年7月11日15时00分前)”。 4、其他内容不变。 大名县兴大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