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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评估服务顺序轮候项目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述
框架协议项目名称:202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SC-KJXY-20230517510701000001
采购包名称:绵阳市土地估价中介服务机构采购
采购人名称: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六号楼B栋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 地址 成交金额(元)
四川柒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公园路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三、成交标的
服务需求:
(1) 服务名称: 绵阳市土地估价中介服务机构采购
基础单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数量: 1
报价折扣率(%): 100.00
折扣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述
为保障土地估价成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提高土地估价服务质量,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土地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过框架协议采购一批评估机构为我市提供土地评估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土地估价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必须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独立、公正、客观的履行职责,提供真实、可靠的业务服务,独自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将受托业务转托于其它任何地价评估机构。
土地估价机构承担以下土地价值评估业务:
1.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条件;4.土地统征储备部门实施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涉及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评估宗地价值的其他情形。(二)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安排:接到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2、供应商对开展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项目后期的维护,供应商承诺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做到2小时内响应,8小时解决问题。
4、保证对本项目相关的商业、技术等机密信息和资料保守秘密。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期限限制。
服务标准: (一)成果资料
每宗地提供具有电子备案号的估价报告纸质版3套。
(二)评估机构应按规定在自然资源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网上备案,并将网上备案号、土地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等资料,提供给委托方。
技术保障: (一)本项目实质性要求(需提供对应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采购人享有著作权及所有权,项目编制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
★2、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包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所形成的评价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的义务。
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 地价评估费的支付标准为:(一)5亩以下0.5万元人民币;
(二)5亩以上(含5亩)至10亩0.8万元人民币;
(三)10亩以上(含10亩)至50亩1.2万元人民币;
(四)50亩以上(含50亩)至100亩1.8万元人民币;
(五)100亩及其以上2.0万元;
(六)如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实施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委托的地价评估,需一并评估地上建(构)筑物的,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3万元。
每次评估任务完成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进行支付。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为保障土地估价成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提高土地估价服务质量,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土地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过框架协议采购一批评估机构为我市提供土地评估服务土地估价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必须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独立、公正、客观的履行职责,提供真实、可靠的业务服务,独自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将受托业务转托于其它任何地价评估机构。 土地估价机构承担以下土地价值评估业务: 1.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条件; 4.土地统征储备部门实施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涉及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评估宗地价值的其他情形.服务时间安排:接到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2、供应商对开展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项目后期的维护,供应商承诺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做到2小时内响应,8小时解决问题。 4、保证对本项目相关的商业、技术等机密信息和资料保守秘密。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期限限制
商务需求:
序号 需求描述 需求响应
1 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需求订单后3个工作日提交预评估报告,正式报告是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递交。 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需求订单后3个工作日提交预评估报告,正式报告是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递交。

2024年06月25日
征集人: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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