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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西电竞<2024>0601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
中标人:西平县建军超市 中标费率:98.00% 标段(包)<002>包2: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中标人:西平县御宴餐饮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25.2000万元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财务监察部。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 地 址:西平县棠溪大道东段路南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5759717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5759717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
二、项目编号:西电竞<2024>0601号
三、采购公告发布信息: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河南省西平县迎宾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向北100米瑞龙天立酒店12楼会议室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成交结果如下:
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
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平县建军超市
成交内容:涉及米面油、肉蛋及生鲜蔬菜等主要食材供应,满足采购人职工餐厅伙食需 要。
成交金额:年费用约40万元,具体收费标准按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期发布的中心城区 大型商超主要食品价格中优秀商家(如:喜盈门超市等)报价的 98.00% 结算。
供货期:自签约起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供应商地址:西平县棠溪路中段。
包2: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成交供应商名称:西平县御宴餐饮有限公司
成交内容:涉及餐饮计划、食材及佐料筹备(乙方指导、甲方供应)、厨房生产、餐厅管 理等,提供4-6人餐饮服务人员的服务,满足采购人内部职工的就餐需要。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
服务期:自签约起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供应商地址:西平县华港水城西段。
八、谈判小组成员:蔡玲玲、牛景丽、史翰儒(业主评委)
九、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共计11084元,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 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完毕。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委派本单位人员按照《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 按规定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
地址:西平县棠溪大道东段路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
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西电竞<2024>0601号

采购人: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二四年六月
采购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 一、项目负责人
姓名: 樊珑 (岗位证号: 4101001618000056)二、其他技术人员
姓名: 孙平 (岗位证号: 4101001618000055)姓名: 陈永定 (岗位证号: 4101001618000057)姓名: 袁向东 (岗位证号: FLA4535619090204)
目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3 采购控制价明细表.................................................3 二、 技术要求....................................................3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4 一、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6 第四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1 一、 组建谈判小组...............................................11 二、 响应性文件的初审...........................................11 三、 响应性文件的澄清...........................................12 四、 谈判.......................................................12 五、 确定成交供应商.............................................1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3 第六章 相关标准和要求 ..............................................4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4
第一章 采购邀请
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西电竞<2024>0601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进行采购,分为两个部分。
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涉及米面油、肉蛋及生鲜蔬菜等主要食材采购,满足本单位职工餐厅伙食需 要。
包2/职工餐厅餐饮服务:涉及餐饮计划、食材及佐料筹备(乙方指导、甲方供应)、厨房生产、餐厅管 理等,提供4-6人餐饮服务人员的服务,满足本单位内部职工的就餐需要。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3.供货期(服务期):自签约起一年。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四、采购控制价:年费用66万元。
其中: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约40万元,具体收费标准按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期发布的中心城区大 型商超主要食品价格中优秀商家(如:喜盈门超市等)报价的 100%
结算;包2/职工餐厅餐饮服务26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范围符合相关规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信要求: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投标供应商还应具有当地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 可证;包2/职工餐厅餐饮服务,投标供应商的餐饮服务人员需具备人员健康证明。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6月19日8时00分至2024年6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不少 于3个工作日。
1
2.地点与方式:供应商须将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内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附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送达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现场报名,初审合格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费用:每个包件为300元。售后不退。(注:资格条件 最终审查以开标时的审查为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9点00分
2.地点:河南省西平县迎宾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向北100米瑞龙天立酒店12楼会议室。
3.本项目使用现场开评标方式,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 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地点及方式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不 少于3个工作日。
十、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按规定提出的质疑不予 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
地址:西平县棠溪大道东段路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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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 采购控制价明细表
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
序 号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供货期 (服务期)质量要求采购控制价(年费用)付款方式
12024年华宇电 力西平分公司 职工餐厅食材 采购本项目涉及米面 油、肉蛋及生鲜 蔬菜等主要食材 采购,满足本单 位职工餐厅伙食 需要。自签约起一 年合格,按国家 及行业相关标 准执行。40万元 具体收费标准按本 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期发布的中心城 区大型商超主要食 品价格中优秀商家(如:喜盈门超市 等)报价的 100% 结算。每月甲乙双 方定期结算,乙方应及 时开具并交 付甲方正规 发票。
包2: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12024年华宇电 力西平分公司 职工餐厅餐饮 服务本项目涉及餐饮 计划、食材及佐 料筹备(乙方指导、甲方供应)、厨 房生产、餐厅管 理等,提供4- 6人餐饮服务人员 的服务,满足本 单位内部职工的 就餐需要。自签约起一 年合格,按国家 及行业相关标 准执行。26万元每月甲乙双 方定期结算,乙方应及 时开具并交 付甲方正规 发票。
2个包总计66万元

二、技术要求
乙方应保证供应的食材禁止出现下列情况: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生虫、霉变的食材或食 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准规定的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 应的食品。
乙方所提供餐饮服务人员需具备人员健康证明。
3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采购人单位名称: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 地 址:西平县棠溪大道东段路南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河南北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北侧学府大厦10楼A01 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号码:575971763@qq.com
1.1.4项目名称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
1.1.5项目地点西平县境内
1.2.1资金来源企业资金,资金已落实。
1.2.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1采购内容本项目对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进行采购,详见 公告。
1.3.2供货期(服务期)自签约起一年。
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谈判预备会不召开
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10.3采购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答复
2.1构成竞谈文件的 其他材料竞谈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3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谈文件澄清的 时间竞谈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2.3.2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谈文件修改的 时间竞谈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 他材料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其他材料

4
3.2 响应文件的报价3.2.1 本次谈判包1以折扣比例报价,包2采用总价报价。 3.2.2 本次谈判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内为首轮报价,供应商每一轮报 价均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 3.2.3 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人通知进行第二轮次的报价信息后,按照采购文件内 的格式填列第二轮次报价并现场报送,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 果由供应商承担。
3.3.1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3.7.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7.5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其他装订方式。响应 文件应用A4纸编写。
4.1.2密封要求每个包件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袋内,封套上注明: 项目名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谈判供应商名称: (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2.2响应文件递交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内的响应文件的递交。
4.2.3资格审查文件及业 绩信誉资料原件的 递交不需要。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荣誉等资料可以附在响应文件中。
4.2.4是否退还响应文 件
5.1谈判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内的开启时间和地点。
6.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 3人 ; 组成方式: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2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 小时内,从相关专家库中选取。
6.3.4本次评审采用的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7.1是否授权评审小 组确定中标供应 商否,谈判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10.2 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总计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控制价及物资清单明细 表”。
10.5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谈判结束、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及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0.10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5
招投标 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文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 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完毕。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 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 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 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总则
1.1 项目概况
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中公告内容。
1.2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2.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范围符合相关规定。
1.2.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3
资信要求: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投标供应商还应具有当地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包2/ 职工餐厅餐饮服务,投标供应商的餐饮服务人员需具备人员健康证明。
1.2.4
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 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1.2.5 其他证明文件(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且为本次采购所必要的)。
1.2.6
谈判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 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存档。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 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 踏勘现场
1.4.1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供 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
1.4.2
6
谈判供应商自行勘察有关施工现场,采购人对谈判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 负责。谈判供应商勘察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 责任。
1.4.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谈判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谈判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 时参考,采购人不对谈判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5 投标预备会
1.5.1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谈判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5.2
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5.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谈判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谈文件的谈判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其他
1.6.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 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 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 作日内向同级财务部门投诉。
1.6.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 谈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 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 竞谈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5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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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 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以通知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将相应延长截止时间。
2.2.3 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如 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 日,将相应延长截止时间。
2.4 特别提醒
2.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 更改的内容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公告”和“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依此编制响应性文件。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二、 初次报价单
三、 商务响应表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 授权委托书
六、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七. 相关标准和要求
八、 证明文件
九、 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十、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2 响应文件的报价
3.2.1
本次投标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内为首轮报价,投标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均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
3.2.2 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报价形式
① 折扣比例报价,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期发布的中心城区大型商超主要食品价格中 优秀商家(如:喜盈门超市等)报价为标准,各投标供应商以优惠后的实际执行价占标准价格的 % 结算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保留到1位小数(如98.5%…)。
② 供应商的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价、储藏费、包装费、运输费、管理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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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报价应包括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采购活动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 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④ 本工作结算方式为定期固定单价结算,最终结算以成交供应商的中标单价和完成所中 项目的工作量为结算依据。
3.2.3 包2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报价形式
① 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
②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工资、福利津贴、法定基本保障( 基本社保、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等)、利润、税金、政策性调整等全部费用,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3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料。
3.4 响应文件的编制
3.4.1
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满足竞谈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谈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4.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谈文件有关供货期(服务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 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谈判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 3要求。
3.4.4 谈判供应商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3.4.5
纸质响应文件副本除封面需签字盖章外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 标记“正本、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 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所有正、副本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递交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 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1.2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目名称:
包件编号及名称:
谈判供应商名称: (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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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不需要同时提交资格审查和业绩信誉核验所需证件(证明)原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可以附在响应文件内。
4.2.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为准。
5. 响应文件的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5.2.1 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现场公开开启。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 宣布开启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2) 宣布开启纪律;
(3) 宣布开启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公布供应商名单;(5) 开启结束。
5.2.2 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1)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上传、提交响应文件的。
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2)
(3)一个供应商不止提交一套响应文件的。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 谈判小组
6.1.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 济等方面专家的组成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10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 评审。“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本项目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结果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推荐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结果公示
7.2.1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发布结果公示。
7.2.2
成交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 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 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
7.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 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7.3 成交通知
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 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
7.4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提供履约担保金。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 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 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11
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 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相应 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 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四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一、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 署等。响应性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 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 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 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2.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五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 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 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 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 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
(2) 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 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 性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 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谈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 响应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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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②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③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④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供货期(服务期)、质量标准等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⑤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3)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性文件。谈判小组决定供 应商示范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4)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告知其理由。
3.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4)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5) 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三、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 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供 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 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四、谈判
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
2.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 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 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
3.本 次 谈 判 进 行 2 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 价(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每轮次 报价或承诺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采用纸质版现场递交的方式进行第二 轮次的报价递交给谈判小组,谈判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1.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选择成交供应商,即谈判小组在初步评审后,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 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与成交候选人,最后一 轮的报价相同的,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工作大纲进行比较,更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 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或候选 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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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职工健康餐厅食材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买 方: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 卖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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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9 1.合同标的 ..........................................19 2.合同价格 ..........................................19 3.交货 ..............................................20 4.包装与标记 ........................................20 5.到货验收 ..........................................21 6.安装和质量保证 ....................................21 7.违约责任 ..........................................22 8.不可抗力 ..........................................23 9.适用法律 ..........................................24 10.争议解决 .........................................24 11.合同生效 .........................................24 12.份数 .............................................24 13.保密 .............................................24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5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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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方: 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卖方:
鉴于买方拟向卖方采购 职工健康餐厅食材
(简称“合同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买卖双方就合 同货物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 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 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 中标(签约)通知书(如有);
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 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卖方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 全响应买方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则买方有权选择 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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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合同标的
涉及米面油、肉蛋及生鲜蔬菜等主要食材的供应及配送,满足甲方职工餐 厅伙食需要,具体食材的品种、品牌、规格、单位、数量及特征要求等以甲方 编制的食材采购定期(每周)计划为准。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 . 本 合 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约 肆 拾 万 元 整(¥400000.00)
(含税)。具体收费标准按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期发布的中心城区大型优秀 商超(如:喜盈门超市等)报价的 %
结算。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 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 价为基准。
2.合同价格支付
(1)单价结算,最终以中标单价(即:本地大型优秀商超如:喜盈门超市等 报价的 % 优惠折扣后的单价)和完成的实际供货量为准、据实结算。
(2)货款支付:无预付款,月付。货到验收合格、无质量异议后据实结算,每月25日前结清。
(3)卖方凭食材供应验收清单、100%等额正规发票及相关价格信息办理支付 申请手续,如延期开具或交付,甲方可推迟支付。
双方一致同意,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未按本合同约定或买方要求及时解 决合同货物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扣除结清款。
五、交货
1.交货时间:
供货服务期:自签约起一年。供货服务期间,接到甲方采购计划后当日完成配 货,根据餐厅要求交齐 。
2.交货地点: 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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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保证
合格,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见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七、承诺
1.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和服务。
2.买方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八、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的日期为准。
十、份数
本合同一式 三 份,买方执 二 份,卖方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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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署 页
买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地址: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
执行单位:执行单位:
执行人:执行人:
电话:电话:
物资调配中心受理电话:客服电话:
需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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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合同标的
1.1
卖方向买方供应的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见《已标价合同货物 清单》。
1.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新的、技术水平先进的、质量可靠的货物,并保证该货物 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详细要求见“技术 规范书”。
1.3
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或 行业技术标准的,卖方应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1.4 卖方应提供与货物安装使用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1.5
卖方保证其依照本合同向买方交付的合同货物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合同货物上 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 性质的附属或者限制性权益,也不存在被任何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封、扣 押、冻结的情形。卖方对货物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应的 权利。卖方依照本合同交付合同货物、提供服务及履行其他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不会违反其组织章程,不会超越经营范围和方式,并不会违反与任何第三方达 成的协议、承诺、任何政府部门或者司法/仲裁机构对其的要求。卖方保证买方 不会因为合同货物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被提起索赔、指控或请求,否则,卖方 应当就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 讼费或仲裁费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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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指卖方将合同货物运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履行完毕其他合同 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价款及包装费、保险费、各种税 费、运杂费、卸车费、技术资料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 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
3.交货
3.1
卖方应按照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买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货物。
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所需的图纸及合格证书)两套随货物一并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处理。
3.2 卖方负责货物运输,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3
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包括备品配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 货地点为准。
3.4 卖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
3.5
卖方物资发货须以买方或买方指定单位统一发送的送货通知单为准,否则不予 结算。
3.6 卖方在收到买方指定单位发出的物资交货通知书后的
/个工作日内需将物资运输计划以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提交至买方指定单位。卖 方未按期向买方交付运输计划的,每迟交1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0.05%的 违约金。
3.7 卖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完成物资交接相关手续之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到货验收单送至买方指定单位,每迟交1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 价格0.05%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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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装与标记
4.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主 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 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应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名 称、型号并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 腐蚀、防冻、防盗的保护措施。合同货物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要求进 行合同货物身份码标签的下载、制作和赋码,并在指定平台进行身份码信息维 护,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4.2
合同货物严禁使用松木做包装材料(包括松木包装箱、线缆盘、垫木、固定支 架等)。如使用其他木质包装材料,卖方应在发货前通知买方,并到当地森林 检疫部门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该证书必须随货同行,作为附随资料交付买 方,并作为到货验收和入库凭据之一,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且每批货物卖方应 向买方支付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
5.到货验收
5.1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将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验收,货物验收 合格后,由买方出具到货验收单给卖方。如发现货物非因买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双方应做好并签署 验收记录,各执一份。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短 缺部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5.2
上述验收为现场的到货验收,现场验收未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 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均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按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质量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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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装和质量保证
6.1
货物由卖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验收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买 方提供配合。
6.2
如果货物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更 换,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
6.3
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按照买方通知参加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卖方未 按照买方通知参加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验收结果。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并不能 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货物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6.4 卖方承诺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
个月(含本数)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长于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的,适用国家 法律法规等规定。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 的设备或部件导致货物停运或货物存在缺陷影响正常运行时,货物的质量保证 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在质量 保证期内发现设备或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 的设备或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在货物质量保证期终止之前,卖方对所 提供货物实行“三包”服务。
6.5 卖方承诺货物的寿命期限不少于 /
年。因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造成货物存在缺陷或出现故障的,卖方应 按买方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6.6
在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卖方提供 的货物有缺陷或故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买方有权选择且卖方须采取以下 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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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意,修理工作应在 / 天内(含本数)完成。
6.6.2
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同 意,更换应在30天内(含本数)完成。
6.6.3
买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 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承担买方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 险及购买替代品所发生的额外支出等费用。
6.7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货物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 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买方受到此类索赔或 起诉,其责任及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 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7.违约责任
7.1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 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1.1
卖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货的,买方有权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天向卖方主张 迟延交货违约金。
7.1.2
卖方未按合同第6.6.1、6.6.2条约定时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的,买方有权 按合同价格的1‰/天向卖方主张违约金。
7.1.3
由于卖方货物质量或迟延交货等原因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投入使用的,每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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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0.1%的违约金。
7.1.4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制造缺陷造成货物无法正常使用的,每发 生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2%的违约金。
7.1.5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 部(或部分)合同价款;在第(1)、(2)和(4)种情况下买方同时有权要求 卖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卖方提供的货物完全不能使用;
(2)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3)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20%;
(4)卖方出现违约行为,经买方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仍不改正的。
买方终止合同的,有权依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本合同项下货 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
7.1.6
卖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 买方进行赔偿。
7.1.7
卖方转让合同债权的,应经买方同意。未经买方同意,卖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应 收账款债权转让、质押或者办理保理的,卖方应按照合同价格的 30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7.2
买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卖方支付合同履行时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8.不可抗力
8.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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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力的其他事件。
8.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 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 量减少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 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8.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 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8.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 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 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见合同协议书。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见合同协议书。
12.份数
本合同份数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13.保密
双方及其各自的雇员、代理人对对方提供的无论何种形式的客户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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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信息、价格、报价、折扣及其他资料、市场及产品信息承担保密的责任,不 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本 部分规定在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后仍然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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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通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专用合
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合同事项条款项号约定内容
合同价格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期发布的中心城区大型优秀商超(如:喜 盈门超市)相关食品价格信息图片,以便进 行报备核查。
交货3.11.乙方根据甲方管理员需求填报《食材供应 验收清单》(以下均简称“清单”),清单 上应填写清楚当期供应食材的品种、品牌、规格、单位、数量等信息,筹备相关食材,保质保量、及时送货到甲方指定餐厅交付位 置,经甲方管理员验收确认签收、清单由双 方留存月底结算备查。 2.甲方在乙方送货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挂账,每次清单需由甲方指定的管理员签字认可,其他人签字无效,(甲方指定管理员为: ,如指定管理员变动,甲方需向乙方出具公 函进行变更)。
到货验收5.1乙方应保证供应的食材禁止出现下列食品: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生虫、霉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准规定 的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 者供应的食品。
质量保证6.1乙方应保证供应的食材安全,质量不低于当 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期发布的中心城区大型 商超主要食品价格中优秀商家(如:喜盈门 超市)的供货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 标准和规定。
//

28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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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业 务 外 包 合 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委 托 人(甲方):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 受 托 人(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30
目 录
1.项目概况 ...............................................29 2.服务期限 ...............................................30 3.工作人员 ...............................................30 4.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31 5.甲方的权利义务 .........................................32 6.乙方的权利义务 .........................................33 7.违约责任 ...............................................35 8.通知与送达 .............................................36 9.不可抗力 ...............................................37 10.适用法律 ..............................................37 11.争议解决 ..............................................37 12.合同变更或解除 ........................................37 13.合同组成 ..............................................38 14.合同生效 ..............................................38 15.份数 ..................................................38 16.特别约定 ..............................................38
31
业务外包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应答)文件及澄清 函 等 内 容 ,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提 供 职 工 餐 厅 餐 饮 服 务 ,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
1.2 项目内容
☑ 日常工作餐
□ 加班/值班工作餐
□ 接待餐
□ 其他: ;□ 附件《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乙方具体服务界面划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为免疑义,如《技术规 范书》与本条约定存在冲突的,乙方服务内容及服务界面按照本条约定与《技 术规范书》约定的总和确定。
1.3 项目地点: 驻马店市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 。
1.4 乙方针对甲方项目提供业务外包服务,该等项目属于:☑ 完成固定工作量的服务项目;
□ 根据零星需求完成工作的服务项目;
□ 其他: 。
1.5 乙方提供业务外包服务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5.1 乙方提供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1.5.2 甲方项目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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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甲方项目验收标准: 。
1.6
乙方业务外包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材料、器具或其他生产条件,均由乙方提 供,下列条件除外:
☑ 灶具、烹调用具、餐具;
☑ 消毒设备;
☑ 卫生保洁用品(灭鼠、灭蟑、灭蚊蝇);
☑ 食品原材料;
□ 服务人员宿舍(不超过 5 人);
☑ 服务人员工作餐(不超过 5 人);
☑ 水、电、煤气/天然气等;
□ 其他: 。
1.7服务方式:
乙方向甲方定期(每周)提交餐饮计划、食材及佐料筹备(乙方指导、甲方供应 )、厨房生产、餐厅管理等,提供4-
6人餐饮服务人员的服务,满足本单位内部职工的就餐需要 。
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自签约起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工作人员
3.1 甲 方 委 派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是 ( 联 系 方 式 : ) ; 乙 方 委 派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是 ( 联 系 方 式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2
乙方确认,乙方项目负责人为乙方的全权授权代表,乙方项目负责人就甲方项 目所作任何书面或口头的认可、承诺、签署、确认、异议等行为视同乙方作出,对乙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3
乙方应当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前期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内容包括甲方项目工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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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工作要求,以及双方本合同第6.2条确定的各项服务实施计划、服务分项标 准(各项服务工作标准及考核标准)、工作流程、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经过前期培训考核通过,乙方人员方可参与项目工作。
3.4
乙方应确保人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甲方认为 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玩忽 职守或以造假、欺诈等手段侵占甲方财物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有权要求乙方立 即更换,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与服务工作。
3.5
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管理、社会保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劳动纠纷处理、商业意外险待遇办理等工作。为免歧义,本 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人员之间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
4.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按照固定总价承包方式确定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含税),折合每月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 ( 含 税 ) , 其 中 , 不 含 税 价 格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整 ( ¥元),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元。
4.2
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因提供服务所需支付的税费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 的 费 用 , 双 方 另 有 约 定 时 除 外 。 其 中 本 项 目 增 值 税 率 为 %,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 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 基准。
4.3
除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固定价,在服务期限内保持不 变,不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4.4 结算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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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支付方式
☑转账;
□电汇;
□其他: 。
4.4.2 结算支付时间
无预付款,月付。本合同项下当月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于双方签署《验 收报告》及《工作结算单》、无工作质量异议,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 发票后,按照合同总价折合每月的价款,每月25日前结清。
4.5
为免歧义,本合同第4.4条约定“本合同项下项目完成”系指本合同服务期限届 满,乙方所需提供的劳务/业务外包服务均已提供完毕,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属性 进行费用结算、考核评分或验收通过,即视为本合同项下项目完成。
4.6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 缓支付合同价款。
4.7
如因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则甲方有 权从任何一期应付款中相应扣除。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排符合本协议约定且能够完成甲方项目所需工作的服务人 员具体负责项目工作,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人员的技能、执业资格等证件以及 项目前期培训考核通过证明材料,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及其证件须事先向甲方 备案。
5.2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安排,随时要求乙方增派、调减、更换人员,乙方应 当给予所需配合。
5.3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合同附件及双方另行确认项目要求对乙方服务履行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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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监督、检查、考核,及时了解乙方履约情况,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 范、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环境卫生等。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考核扣分、调减 合同价款、收取违约金、提出整改/改正要求、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等措施。
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行费用结算和/或验收,费用 结算结果和/或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5.5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服务人员发放工资、购买保险等工作,发现问题提 出整改要求,对存在拖欠工资、欠缴保险等违法行为可向政府监管部门举报,并可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
5.6
如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或服务的,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符合 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服务地点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 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非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前述 约定造成的乙方服务人员人身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7
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服 务工作的权利,不向乙方提出与国家、地区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规程、规范相 抵触的要求。
5.8
甲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服务图纸、工艺文件、技术 规范、检验规范等资料,以便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进行生产和服务。乙方未提 出异议的,视为甲方提供资料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5.9 甲方应在乙方完全履约的前提下按约定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5.10 其他: 。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电 力安全文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要求,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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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同责及以上的一 般交通事故;在现场指派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文明工作。
6.2
乙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甲方项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及甲方其 他内部规章等,制定各项服务工作的实施计划、服务分项标准(各项服务工作 标准及考核标准)、工作流程、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经双方 确认后方可执行。
6.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项目工作需求提供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必须取得 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至少做到四证齐全,即身份证、外来人员用 工证、暂住证、健康证),通过项目前期培训考核,具备甲方项目所需要的技 能素质和体能素质,且诚信、勤勉,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
6.4
乙方应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和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随 时变更餐饮服务时间段,但应当提前 1 日通知乙方。
6.5
乙方应确保工作人员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在甲方工作区域内穿奇 装异服、赤膊、聚众、赌博、吸烟等不文明的举动。乙方应依照法规政策、甲 方各项规章制度,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对其员工违反相关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将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报甲方备案。
6.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单位对外经营餐饮业务以及出售任何食品。
6.7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食物安全可靠,使用的设备、设施、原材料必须从正规渠道 采购,且乙方供应商须经向甲方备案,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或不 符合食品安全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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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乙方应对提供食物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填写留样记录,每种食 物的留样分量应当达到250克。
6.9
乙方应进行合理的服务人员储备,满足服务人员流失或甲方需增派、更换的要 求,在 取 得 甲 方 书 面 要 求 后,1 天内完成增补和更换,乙方与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纠纷不得影响甲方项目工作 需求。
6.10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为服务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服务人员发生任何 劳资纠纷、工资纠纷、意外险赔付、社保纠纷、工伤、工亡等情况,均由乙方 自行处理。
6.11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所提供的业务外包服务设施、设备、材料、器具或其他生 产条件,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且必须达到国家、地区及行业标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被任何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否则,在上述情 况发生时乙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甲方避免相应的纠纷,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及 为此支出的费用。
6.12
乙方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生产设备、材料、器具或其他生产条件等(如有),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乙方服务人员应当爱惜并妥善使用,在服务人员停止 为甲方服务的,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 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1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 三人承担。即使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 三者,乙方也应对该第三者遵守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6.14
乙方应接受甲方、甲方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考核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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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地区和/或行业规定、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约定或甲乙 双方另行确认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及/或相关部分提出整改要求后 24小时内整改到位。
如前述情况涉及甲方考核范围的,乙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甲方考核不利结 果(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扣分、调减合同价款、支付违约金等)。
6.15
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相关项目服务,依法合 规组织实施工作,并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甲方的延伸审计。
6.16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具体项目的费用结算和/或验收工作。
6.17 乙方应处理好服务过程中与相关方的关系。
6.18 乙方于本合同项下完成工作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均由甲方所有。
6.19
乙方应对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 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本约定在本 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协议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6.20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6.21 其他:
乙方服务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的要求。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食品卫生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法律 法规等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
7.违约责任
7.1
甲方延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的,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部分的 万分之 /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总额的 / %。
7.2
乙方未按本合同、合同附件以及双方另行确认的服务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提供 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经甲方催告后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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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方 解 除 本 合 同 、 停 止 支 付 , 且 乙 方 应 按 照 合 同 价 款 总 额 的 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
乙方不具备相关项目实施能力的,或资质证明存在造假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停止支付,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退回 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应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 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支付,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 10%支付违约金。
7.5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乙方应 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若因第三方行为给甲方财 物或人员造成损失或伤害的,乙方和第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6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管理失误、甲方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责任事故(包括但不 限于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支付,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 30 %支付违约金。
7.7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或设施设备、材料、器具、其他生产条件或乙方其他行为存 在违法违规行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致使 甲方受到政府主管机关处罚或第三人追索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政 府主管机关罚款,甲方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 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停止支付。
7.8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停止支付,乙方应按照合同价 款总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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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除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且乙 方应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 10 %支付违约金。
7.10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就差额部分向 甲方进行赔偿。
7.11
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退还尚未提供服务所对应的款项,双方应于合同解 除后15日内就已发生合同价款进行结算。双方对已发生合同价款存在异议的,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以甲方核算结果为准。
7.1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 全部损失,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7.13 其他: / 。
8.通知与送达
8.1
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确认或者其他通讯往来,以及合同 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一 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及其他程序中相关文件的送达均应按本合同签署页 所写明的地址发送。
8.2
一方如需变更送达地址,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书 面通知应送达另一方的送达地址。一方按上述约定履行变更通知义务后,以其 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否则其之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 地址。
8.3
因任何一方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按前述方式 履行通知义务、该方或其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协议、法
41
律文书等各类文件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 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图文传真送达的,以文件退回或发送失败日为送达之日。
9.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 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 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或协商解除 本合同。
10.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争议解决
11.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2.合同变更或解除
12.1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 解除本合同,须提前通知对方,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另一 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2)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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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未改 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
(3)乙方无端拒绝甲方服务需求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2.4
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2.5
本合同中约定一方或双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 有解除权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 解除。
13.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约束力:
☑ 中标(签约)通知书;
□ 技术规范书;
□ 考核范围及标准;
□ 合同价款表;
☑ 安全协议;
☑ 廉洁合规共建协议书;
□ 其他文件: 。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的日期为准。
15.份数
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执 二 份,乙方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
16.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 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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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署 页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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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业务外包项目用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无事故 的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 危害的条件下工作。
2.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
3.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人员冒险作业,负责承担因违章指挥发生事故 的全部责任。
4.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有权制止 违章作业及一切不安全行为,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5.在项目合同期间,劳务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 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按时为业务外包项目工作人员发放工资。有义务接受用工单位定期审 查。
2.负责向甲方提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的健康劳动者,特种作 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对其业务外包项目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
4.乙方每周至少对其业务外包项目人员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 好记录,或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进行岗前安全指导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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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到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6.由于乙方自身责任以及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乙方 原因造成其他外单位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业务外包项目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应及 时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处理事故,但工伤程序由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全权负责 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罚款概由乙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2.凡在工作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及责任者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双 方 签 署 编 号 为
《业务外包合同》的主合同即视为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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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廉洁合规共建协议书
为保障甲乙双方在订立、履行合同时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违法、违纪 等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乙双方应当保持正常业务交往,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回 扣等好处费。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协助甲方虚列套取资金。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报销其 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邀请甲方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 方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五、乙方如发现甲方有上述行为,应向甲方纪检机构举报。六、甲方发现 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开展调查,经查属实的或拒绝配合 调查的,甲方有权依照国网湖南电力对虚列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违纪 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管理的相关要求对乙方实施惩戒管理。
七、双 方 签 署 编 号 为
《业务外包合同》的主合同即视为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与主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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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本项目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卫生法》《食品经营许可管 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等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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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性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性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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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2024年华宇电力西平分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及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西电竞<2024>0601号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包件编号及名称: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 应 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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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书.........................................................................................................................................47 二、初次报价单(适用于包1)...........................................................................................................................48 初次报价单(适用于包2)....................................................................................................................................49 三、商务响应表.....................................................................................................................................................50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1 五、授权委托书.....................................................................................................................................................52 六、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3 七、相关标准和要求.............................................................................................................................................54 八、证明文件.........................................................................................................................................................55 九、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56 十、供应商信用承诺函.........................................................................................................................................57
最终报价单..............................................................................................................................................................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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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致: (采购人名称):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包件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 份:一、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二、初次报价单
三、商务响应表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七、相关标准和要求
八、证明文件
九、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十、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我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
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
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
对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5.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7.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4
二、初次报价单(适用于包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编号及名称:
投标报价(含税)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期发布的中心城区大型商超主要食品价格中 优秀商家(如:喜盈门超市等)报价的 % 结算。

注:
1.报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有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其报价 作无效报价处理。
2.谈判报价均以百分比形式进行报价,保留到1位小数,如:98.5%…,供应商的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 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价、储藏费、包装费、运输费、管理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3.报价应包括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采购活动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 承担的风险。
4.本工作结算方式为定期固定单价结算,最终结算以成交供应商的中标单价和完成所中项目的工作量 为结算依据。
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55
初次报价单(适用于包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编号及名称:
投标报价(含税)(小写)¥: 人民币(大写):

注:
1.报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有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其报价
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报价。
3.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工资、福利津贴、法定基本
保障(基本社保、医疗保障、工伤保险等)、利润、税金、政策性调整等全部费用,并考虑了
应承担的风险。
4.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6
57
三、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编号及名称:
项 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是否响应
采购内容
质量标准
供货期(服务期)
付款方式
响应文件有效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8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59
五、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60
六、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供应商名 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相关材料在证明文件中提供。
61
七、相关标准和要求
62
八、证明文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范围符合相关规定。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信要求:包1/职工餐厅食材采购,投标供应商还应具有当地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 证;包2/职工餐厅餐饮服务,投标供应商的餐饮服务人员需具备人员健康证明。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 .cn)】,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5.投标供应商须说明主要工作内容的有效工作方案。
6.投标单位认为其他有利的资料,如:相关人员岗位证、店面照片、储存保鲜设施、送货车辆照片、近期纳税证明、荣誉、类似业绩等。
63
九、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____(采购人):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市场环境,维护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 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 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 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 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64
十、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 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 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 响应处理。
65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6
最终报价单
格式依据“初次报价单”进行填写,只需将表头中的“初次报价”改为“最终报价”。
注:本表不附在响应文件中,只在竞谈现场做最终报价时使用。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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