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行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2024年大鹏新区国高、载体培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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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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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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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行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2024年大鹏新区国高、载体培育项目)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2024年大鹏新区国高、载体培育项目) | ||||||||||
我局自行采购项目“2024年大鹏新区国高、载体培育项目”于2024年6月23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供应商征集筛选以及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 ||||||||||
鉴于报价合理的理由,我单位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 ||||||||||
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通过,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综合评分合理、国高载体培育经验丰富等理由,确定以下采购结果: | ||||||||||
序号 | 确定的供应商名称 | 成交(万元) | ||||||||
1 | 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 11.68 | ||||||||
承接供应商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承诺为: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国高、载体培育服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5个工作日。 | ||||||||||
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28333957;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电话:283332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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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