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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良相坡蓄滞洪区防洪堤提升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淇县良相坡蓄滞洪区防洪堤提升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招标编号:QXZB-2024-5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淇县良相坡蓄滞洪区防洪堤提升工程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中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费率:0.78%,质量:合格,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45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费率:0.748%,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45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河南省日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费率:0.74%,质量:合格,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45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艳民注册监理工程师,2210011372;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军民注册监理工程师,2210022717;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日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向前注册监理工程师,221002713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日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 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日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公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 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2004 年 8 月施行,九部委 23 号令修改)等规定 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三、其他
淇县良相坡蓄滞洪区防洪堤提升工程监理
评标结果公示
淇县良相坡蓄滞洪区防洪堤提升工程监理,按照法定程序,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
项目名称: 淇县良相坡蓄滞洪区防洪堤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QXZB-2024-54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90.83 分
投标报价:最终建安费结算价的 0.78%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项目总监:马艳民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221001137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9.10 分
投标报价:最终建安费结算价的 0.748%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总监:吴军民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221002271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日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8.40 分
投标报价:最终建安费结算价的 0.74%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项目总监:刘向前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221002713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不少于 3 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 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2004 年 8 月施行,九部委 23 号令修改)等规定 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淇县水利局
电话:0392-7233690
邮编:456750
地址:鹤壁市淇县朝歌路 18 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朝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人民路与淇河路交叉口东 100 米路北(财政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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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淇县欣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县太行大道与竹园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淇县水利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朝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人民路与淇河路交叉口东 100 米路北(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淇县欣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淇县太行大道与竹园南路交叉口东北角财富广场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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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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