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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5】闽江学院2024-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105】闽江学院2024-2027年保安服务
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一、项目名称: 闽江学院2024-2027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部门: 保卫处
三、负责人: 肖东 经办人: 王军
四、项目金额: 1760.40万元
五、公示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8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科联系人: 魏老师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陈霞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投诉电话: 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八、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闽江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
闽江学院2024-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或专家
受采购人闽江学院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闽江学院2024~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01>FJSH2024004)的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见附件1)。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于预公告截止时间前送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招标代理部),应以书面原件直接送达(有效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修改建议,均不予受理。
注:书面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标题(建议函)+正文(建议内容及理由)+落款(含公司全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公司固定电话、邮箱)+日期+法人授权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预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28日下午17:30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人:陈霞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6 月 25 日
附件2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预公告稿)
项目名称:闽江学院2024~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CGXM-2024-350101-00662<2024>01570
项目编号:<350101>FJSH2024004
采购人:闽江学院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4年0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闽江学院2024~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CGXM-2024-350101-00662<2024>01570
2、项目编号:<350101>FJSH202400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关于第四章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闽江学院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邮编: 350108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2、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层、五层
邮编: 350002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7,60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7,604,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保安服务1.0017,604,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
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包1:不组织
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采购包1:1名
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评标总得分(FA) 且评标价均相同,按技术项(F2)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前者仍都相同 的,则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采购包1:1名
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19其他事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方式为按项目合同包结算:采购预算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90%收取;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80%收取。(B)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户仅用于交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帐号:118060100 100013747其他: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除了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规定来执行,还应出具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成功获取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获取文件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
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编列内容
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 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 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供应商应当在项目评审开始后至评审结束前,要及时做好响应评审有关准备。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电子投标文件
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其他形式:

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
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询问,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关于第四章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购包1:
资格审查不合格项: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不符合资格要求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7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5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包1:
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1)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号的条款;(3)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的情形;(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1)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2)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中带★号的条款; (3)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的情形;(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条款的。

附加符合性:无
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
其他情形(1)超过预算金额的或最高单价限价的;(2)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报价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分
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

其他:无
技术项(F2×A2)满分为81.00分
项目分值描述
1、投标人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36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 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各项条款内容的得满分;带“★”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未带标示的内容(共45项)每负偏离1项扣0.8分,正偏离不加分。
2、服务期间区域人员配备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区域人员配备方案(包含:区域人员配备、排班情况、管理员搭配等)由评委进行评议: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各岗人员配备齐全合理、排班恰当、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3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阐述不够全面、各岗人员配备较合理、排班基本恰当、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9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可能对项目实施成效有潜在影响的得2.8分;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3、安保器械、劳保用品等的配置计划3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保器械、劳保用品等的配置计划(包含:品种的选择、数量、判废、更换等)由评委进行评议: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配置合理、适用于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3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阐述不够全面、基本适用于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9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部分用品适用于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8分;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4、保安队伍定期培训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安队伍定期培训方案【包含:培训次数、培训人员配置、培训内容(防暴恐、防盗窃、疑似人员判别)等】由评委进行评议: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方案合理详细、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3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阐述不够全面、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9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内容出现偏差、仅笼统描述、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8分;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5、安全防范保障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防范保障方案(包含:安全巡逻、门禁管理等)由评委进行评议: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方案合理详细、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3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阐述不够全面,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9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内容出现偏差、仅笼统描述、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8分;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6、重大活动组织保障措施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重大活动组织保证措施(包含:防暴恐、重大节日及大型活动安保、接待安保等重大活动)由评委进行评议: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方案合理详细、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3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阐述不够全面、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9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内容出现偏差、仅笼统描述、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8分;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7、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措施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措施(包含:防盗窃、防火、防暴防恐、防交通事故、防灾害、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等)由评委进行评议: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方案合理详细、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3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阐述不够全面、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9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内容出现偏差、仅笼统描述、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8分;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3分)
8、人员稳定措施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人员稳定措施(包含:因保安人员离职、辞退、人身伤害不能任岗等情况的人员补充、调度时间等特殊情况预案)由评委进行评议: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方案合理详细、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2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阐述不够全面、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1.9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内容出现偏差、仅笼统描述、基本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的得1.8分;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2分)
9、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情况1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过渡交接计划安排与组织实施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对采购人过渡期造成不利影响程度等情况(包含:准备工作阶段、接管和进驻阶段等)由评委进行评议: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过渡交接计划安排完善合理、组织措施可行且对采购人过渡期不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得1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交接计划安排恰当、组织措施基本可行且对采购人过渡期仅造成轻微影响的得0.9分;有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交接计划基本合理、组织措施大致可行且对采购人过渡期造成较大影响的得0.8分;未包含上述全部内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1分)
10、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消防技术人员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注:需同时提供①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网站( https://zs.cpta.com.cn/certMng/loginPage.jsp)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满分2分) 说明:本项提供的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得分。
11、投标人拟派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1名,同时具有①部队服役经历、②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技师(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③持有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五级/初级工(含)及以上《应急救援员证》的加1分;④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的加 1 分。 (满分3分) 注:以上①②需同时提供:(1)退伍军人证复印件、(2)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技师(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4)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提供:(1)五级/初级工(含)及以上《应急救援员证》复印件、(2)提供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 ④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说明:1、本项持证人员须为同一人;2、本项提供的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得分。
12、投标人拟派消防控制室其他人员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消防控制室人员中,除了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中有1名同时具有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五级/初级工(含)及以上《应急救援员证》和人社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得1分,每增加1名加1分,加至满分为止。(满分3分) 注:需同时提供:(1)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2)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五级/初级工(含)及以上《应急救援员证》复印件、提供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3)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提供的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得分。
13、投标人拟派保安队长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2位保安队长,须同时具有①部队服役5年(含)以上经历、②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技师(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③持有五级/初级工(含)及以上《应急救援员证》的加1分;④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加1分;⑤持有《红十字救护员证》的加1分。 (满分4分) 注:以上①②需同时提供:(1)退伍军人证复印件、(2)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技师(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3)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4)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提供:(1)应急管理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五级/初级工(含)及以上《应急救援员证》复印件、(2)提供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 ④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操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⑤提供:《红十字救护员证》复印件; 说明:本项提供的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得分。
14、投标人培训专员配置情况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培训专员,具有①政府(或军队)职能部门颁发的《讲师证》或《培训师证》、②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技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③持有四级/中级技能(含)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四级/中级技能(含)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证书的加0.5分;④持有《红十字救护员证》的加0.5分;⑤具有部队工作经历的加1分。 (满分4分) 注:以上①②需同时提供:(1)持有政府(或军队)职能部门颁发的《讲师证》或《培训师证》复印件、(2)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技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提供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3)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提供:(1)持有四级/中级技能(含)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四级/中级技能(含)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证书复印件、(2)提供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 ④提供:《红十字救护员证》复印件; ⑤提供:退役证(不含义务兵退役证),并以退役证上面的军衔(警衔)为标准,判断是否在部队工作过,或转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1、本项持证人员须为同一人;2、本项提供的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得分。
15、投标人拟派应急保安员配置情况5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保安队伍中拟选派13名应急保安员,应同时具有人社部门颁发五级/初级(含)及以上安全保护服务人员保安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退伍军人证,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名,加1分,加至满分为止。 (满分5分) 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1)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2)人社部门颁发五级/初级(含)及以上安全保护服务人员保安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提供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4)退伍军人证复印件、(5)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说明:本项提供的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得分。
1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 ①退伍军人证、②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技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③ 持有三级/高级技能(含)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三级/高级技能(含)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 ④在保安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的加1分;⑤持有《红十字救护员证》加0.5分;⑥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50周岁(含)以下的加0.5分。 (满分3分) 注:以上①②③需同时提供:(1)退伍军人证复印件、(2)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技师《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4)三级/高级技能(含)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三级/高级技能(含)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复印件、(5)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6)投标人为持证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提供:出具盖有服务单位公章,并能体现5年及以上的保安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⑤提供:《红十字救护员证》复印件; ⑥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 说明:1、本项持证人员须为同一人;2、本项提供的人员不与其他评分项的人员重复得分。

商务项(F3×A3)满分为9.00分
项目分值描述
1、法务合作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与专业法务公司合作且还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与相关专业法务公司合作合同复印件、汇款转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2、投标人身险2根据各投标人承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保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的得2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满分2分)
3、业绩3根据各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所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保安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项目正在履约证明材料或业主满意度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同时提供以上佐证材料的及业主评价不满意的本项不得分。同一采购人的证明材料只认可1份。(满分3分)
4、培训机构1根据各投标人有与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安部门授权的保安培训机构合作的得1分,须提供培训机构许可证书及培训合同复印件。(满分1分)
5、服务质量承诺1根据各投标人与本项目所在地辖区存在联动情况进行评分,能承诺在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在服务单位保卫力量不足时提供及时有效应急联动互助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
6、荣誉1根据投标人曾受公安机关门户网站表彰(表扬),或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表扬)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1分。投标人需提供公安机关门户网站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或表彰(表扬)证明材料复印件。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闽江学院2024~2027年保安服务项目。
2、服务年限: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为3年(从2024年9月1日起~2027年8月31日止),合同每年一签。
3、服务费:每名保安员每月保安服务费最高限额为3000元,每年采购预算为586.8万元,3年总预算合计1760.4万元。
4、在服务期间,若出现岗位(人员)减少情况时,服务费用按实调整,但每名保安员每月保安服务费不变。
5、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现行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员工生活保障基本需求。投标报价中所列“工资”应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的要求。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投入的全部人员依法缴纳五险,故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含五险的费用,所列“五险”费率,应不低于下列标准:基本养老保险16%、基本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2%、生育保险0.7%。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采购活动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还应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变更和不可预见费用。
6、投标人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企业应缴税费、招收培训费、利润、行政管理费、工作服装费、装备及劳保用品费、大型活动及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期加班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应按上述内容据实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做《投标分项报价表》,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各类的分项报价,并将《投标分项报价表》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价格扣除部分”节点部分上传,未按此项规定上传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保安员岗位表
序号岗 位人数备 注
1校本部队长2每班1人,两班倒
2南门24每班6人,四班三运转
3北门16每班4人,四班三运转
4东门8每班2人,四班三运转
5西门8每班2人,四班三运转
6西北门8每班2人,四班三运转
7榕桥门4每班1人,四班三运转
8巡逻队36每班9人,四班三运转
9监控中心8每班2人,四班三运转
10图书馆8每班2人,四班三运转
11工科大楼消防控制室8每班2人,四班三运转
12多功能体育馆消防控制室8每班2人,四班三运转
13首山校区9每班2人,四班三运转,组长1人
14工业路校区16每班4人,四班三运转
15合 计163

备注:以上岗位是学校目前日常运行需要的岗位拟设置。(投标人投标时不得低于上述配置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二)保安员的配备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保安员要政历清白、未参加邪教组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投标人须对此条款内容进行专项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项号1】 2.保安员的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文化水平为初中以上(含),身高男性1.68米(含)以上、女性1.58米(含),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年龄在20周岁(含)至50周岁(含)(图书馆、消防控制室因工作需要部分保安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退伍军人优先。
★3.保安员总人数:163名,本地人员(学校所在乡镇)不超过1/2,退伍军人应占总人数的20%以上。(投标人须对此条款内容进行专项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消防控制室:消控室保安员须获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评审项号2】5.消控室保安员中要设置1名管理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安全的管理;协助相关部门提高保安员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具备应急救援相关技能和理论知识。中标人优先提供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
★6.保安员要100%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投标人须对此条款内容进行专项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项号3】7.中标人应在所派保安员中优先选出退伍军人至少13名应急保安员作为学校保卫应急机动队员,日常在学校各保安岗位执勤,并协助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以及消防救援、治安反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大型活动安保工作。
【评审项号4】8. 保安队长2名,须为退伍军人;保安队长需具有C1及以上级别机动车驾驶证;保安队长须具备应急救援相关技能和理论知识,并要提高保安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具备日常能做好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当火灾发生时,能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能力;具备应急救护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评审项号5】9.合同签定后,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保证派遣保安到岗服务。
(三)中标人派遣的保安员岗位职责与要求
(1)校本部
1.门岗保安员
【评审项号6】1.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要求五官端正、身穿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礼貌待人、严肃认真。南、北门岗,每天上午7点至下午18点实行保安立岗制;其他门岗均实行坐岗制。
【评审项号7】1.2检查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问清进入学校的理由,核验进校人员的闽江学院通行码,合格后刷脸或扫码进入校园;在校内的临时务工人员进入校园,须凭各单位事先报备的人员名单,经核对、查验合格后放行。
【评审项号8】1.3检查进入校园的各种车辆,对校内车辆依据智慧安防车辆管理系统内部车辆信息自动识别进入校园或凭学校制发的通行证进入校园。
【评审项号9】1.4施工车辆及有载重货物车辆统一由西门进入校园,检查车辆出入校园所载的货物,校外货物送入校园,要认真检查登记、防止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校内物资、设备运出学校必须凭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检查无误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准予放行。
【评审项号10】1.5对各个校门口周围、校门口广场的道路交通和安全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进行管理,确保校门口区域出入畅通。
【评审项号11】1.6防止暴恐及不法分子窜入校园,禁止摆摊设点与外卖人员及其车辆进入校园。
【评审项号12】1.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突发任务。
2.巡逻队保安员
【评审项号13】2.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要身穿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进行不间断地步行巡逻或驾车巡逻,每2小时至少到预设的治安、交通、内河沿线等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巡查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设有巡更点的部位,不得漏点漏巡;采购人将实时监控或回放巡逻队员的移动终端巡逻轨迹,不得漏巡或走形式巡逻。
【评审项号14】2.2防止各类不利于校园安全和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溺水等案件、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的群体事件、暴恐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控制、立即处置并立即报告。
【评审项号15】2.3确保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制止车辆在校园道路超速行驶、飙车、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评审项号16】2.4加强对校园秩序进行有效管理,禁止在校园内出现乱摆摊设点现象。
【评审项号17】2.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突发任务。
3.监控中心保安员
【评审项号18】3.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身穿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责任心强,会操作电脑,反应灵敏,善于捕捉、发现、分析可疑目标。
【评审项号19】3.2实时查看监控画面,特别是重点部位、重要目标及重要场所,并通过回放巡逻队保安员的移动终端巡逻轨迹,及时提醒巡逻队保安员全面巡逻,不得漏巡。
【评审项号20】3.3发现可疑目标,能迅速、及时、准确地联动巡逻队保安员赶到现场处置或抓现行。
【评审项号21】3.4及时报告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4.图书馆保安员
【评审项号22】4.1实行24小时工作制,身穿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负责图书馆的内部与周边的安全,检查并盘问进入图书馆的外来可疑人员,防止发生暴恐等群体事件。
【评审项号23】4.2责任心强,会操作电脑,反应灵敏,善于捕捉、发现、分析可疑目标。
【评审项号24】4.3发现可疑目标,能迅速、及时、准确地联动巡逻保安赶到现场处置或抓现行。
【评审项号25】4.4加强对图书馆外广场秩序的维护,规范、疏导各种车辆的停放秩序。
5.消防控制室保安员
【评审项号26】实行24小时工作制,身穿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做好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会操作智慧消防系统和消控设备,发现消控设备异常与火情警报时,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火情蔓延。
(2)其他校区
【评审项号27】 指定一名组长负责工业路校区和首山校区安保及保安员的管理工作,首山校区、工业路校区保安员岗位职责与要求参照校本部执行。
(四)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评审项号28】1.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有指挥、检查、监督的权力,指导安排保安员的具体工作,对保安员实行双重管理,中标人调换保安员须经采购人同意。
【评审项号29】2.采购人对中标人保安员违反中标人规章制度或采购合同规定之行为的,有权要求其改正;对中标人派遣保安员不满意或工作不力或认为不能胜任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更换,对触犯法律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评审项号30】3.采购人负有教育全校师生员工遵守门卫制度的义务,要求他们配合保安员工作,遇有上述人员不配合保安员工作的问题发生时,采购人应给予协调和解决。
【评审项号31】4.采购人应配备巡逻车辆、通讯设备和其他防护设施。
【评审项号32】5.采购人遇到重大活动与会务工作等期间的安全保障及临时性的应急工作,遇到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案件、突发事件、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处置时,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加班工作;当天加班人员与值班人员总数不超过标的人数(163人)的,采购人无须支付加班费用。
【评审项号33】6.采购人根据《闽江学院保安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对中标人保安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将成为支付保安服务费和续签下一个合同年采购合同的依据。
(五)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评审项号34】1.中标人派遣的保安员在保安工作范围内实行双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具体业务工作上服从和接受采购人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统一调配。
【评审项号35】2.中标人应加强与采购人的联系,指派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与沟通,努力实现校企一体合作机制;项目负责人要求培训专员完成培训内容和消防工程师对学校消防设施检测等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中标人应派驻1名驻点项目经理,负责闽江学院保安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沟通和上传下达;驻点项目经理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驻点项目经理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驻点项目经理男女不限,不在本项目人员编制内。
【评审项号36】3.中标人应通过指纹打卡或人脸识别方式对所有值班保安员进行考勤;中标人每天不少于5次(下半夜2次)对全体保安员的值班执勤、巡逻、消控值班、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督察和登记;中标人管理层每天不定时对当天值班保安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察。
【评审项号37】4.中标人应为派遣到采购人的保安员和车辆购买保险,且每名保安员每年必须至少体检一次(提供体检报告)。
【评审项号38】5.中标人负责做好学校重大活动与会务工作等期间的安全保障及临时性的应急工作;负责做好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协助处理,做好突发事件、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保安员加班做好工作,完成任务。
【评审项号39】6.中标人应加强对保安员的法纪教育和业务学习训练,每月进行一次保安素质培训和业务学习训练,学习内容包括:形象素质、规范化执勤;救护的基本知识、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领;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防控;消防灭火、防暴恐训练等;消防设施操作员的理论和操作技能。中标人须指定1名培训专员(男女不限,不在本项目人员编制内),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有部队工作经历的培训专员优先,负责对本项目保安员进行在岗工作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本项目整体服务品质。(培训专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评审项号40】7.中标人应保证学校内无任何因中标人服务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使事故、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校园内发生盗窃、暴恐等案件并造成重大损失,若因中标人失职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评审项号41】8.保安员食宿自理,可在学校食堂打饭或自己带饭,必须在岗位上就餐。
【评审项号42】9.中标人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安防管理队伍,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评审项号43】10.中标人应完成采购人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评审项号44】11.中标人应自行提供保安工作服、分体雨衣、反光背心及必要的安保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叉、盾牌、伸缩警棍、强光手电筒、对讲机)。
【评审项号45】12.中标人须定期拟派至少1名具有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负责协助采购方对校园内的公共安全专项设备的检查以及对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义务培训(每合同年至少4次);还须对保安员的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和督查。(男女不限,不在本项目人员编制内)。
★13.中标人中标之后,须到闽江学院校本部、首山校区、工业路校区的辖区派出所进行逐一报备。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
1交货时间中标人须在2024年9月1日前进驻学校,确认保安服务工作按时到位,在进驻前应完成交接工作。
2交货地点校本部、首山校区、工业路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履约完成服务
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
6合同支付方式1、按采购合同总金额平均分配到合同期内的总月数,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月考核结果,按月以转账方式支付保安服务费,采购人每月向中标人拨付上月应付服务费的100%;2、中标人提供合法税务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年服务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符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证明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合同年服务金额的5%),且不计利息(服务期间因中标人责任造成的后果而不愿承担责任的,因此产生的各类费用在保证金内扣除支付),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约保证金缴纳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该履约保证金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无息退还。

其他商务要求
★一、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除按采购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收投标人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且未及时整改的或经整改无效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自采购人发出的通知到达之日起合同解除;若中标人拒绝签收,采购人通知按中标人住所地邮寄发出3日后生效。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起7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
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人履约保证金。
★闽江学院保安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保安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提升安保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安服务单位应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安保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展业务培训、防火防盗防暴反恐演练等活动。
2.校门管理。各门岗执勤保安员要身穿统一制式的保安服装,文明用语,佩戴警械。做好师生、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的身份查验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外来车辆、人员登记,确保校门秩序畅通。严格携物出门查验,避免国有资产、师生财物流失。
3.值班值守。做好监控中心、图书馆、消防控制室以及首山校区、工业路校区等重点部位的值班值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及保卫处报告。
4.安全巡逻。开展日常校园巡逻和安全巡查工作,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处理违章停放车辆,制止打架斗殴、违法违纪及其他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消防安全巡查。协助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后勤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实验设备处等部门,做好校园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发现和扑救初起火情或火灾。
6.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完成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运动会、校庆、重大考试等大型活动期间的校门、校园的安全秩序管控工作,确保各类活动顺利进行。
7.公共卫生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配合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常态化开展公共卫生、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相关配合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8.学校交代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二)、考核原则、方式和时间
1.考核原则: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2.考核方式:采取每三个月一考核的基础上再进行合同年(以合同签署完成且生效的当月起的12个月,下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验收。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保安服务项目履行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应急性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打分,具体依据《闽江学院保安服务项目考核表》(详见附件)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每个合同年周期内每3个月考核一次;前一个合同年考核合格后,双方可续签下一个合同年的服务合同,以此类推,直至第3个合同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签;若合同年考核不合格,将不再续签下一个合同年的服务合同,服务中止。
(三)、考核结果
(1)每三个月考核
1.综合考核成绩大于等于80分的,该次考核合格。
2.综合考核成绩大于等于70且小于80分的,该次考核基本合格,安保公司要进行限期整改;并在下月扣除一个月工资总额的5%。
3.综合考核成绩小于70分的,该次考核不合格,安保公司要进行限期整改;并在下月扣除一个月工资总额的10%。
(2)合同年考核
1.每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次数小于等于2次的,可进行下一个合同年的合同续签工作;直至合同中全部服务期满为止。
2.每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次数大于2次的,将不再进行下一个合同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合同终止。
(3)合同年考核合格的,安保公司应保证做到以下两点:
1.安保公司在每一合同年内应评选3-10名的优秀保安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2.在特定的时间里应给予当班的保安员一定的慰问物资。
(四)、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闽江学院保安服务项目考核表》
闽江学院保安服务项目考核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考核人: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扣分
内部管理 20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视情况缺一项扣0.5分。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规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年初无计划、年终无总结,视情况缺一项扣0.5分
法定节假日加强值班值守不到位,发现一人次扣0.5分
工作期间有考勤,各岗位值班记录完善记录缺失一次扣0.5分
内部督查每周对保安员值班执勤的督察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缺一次扣0.5分
每月至少召开两次队务会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缺一次扣0.5分
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0.5分。
业务培训 15分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方案没有的扣0.5分
每周至少列队训练或口训一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全年包括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一次消防演练。缺一次扣0.5分
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相关培训未按要求参加,扣0.5分。
知晓“四懂四会”(注)人数达100%抽查不合格一人次扣0.5分。 四懂:(1)懂得本岗位生产服务过程中火灾的危险性;(2)懂得预防火灾的重点和措施;(3)懂得火灾扑灭方法;(4)懂得火灾逃生自救方法; 四会:(1)会报警;(2)会使用灭火器;(3)会扑灭初期火灾;(4)会疏散逃生
服务形象 15分工作期间热情服务,态度良好粗暴执勤,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一人次扣0.5分。
工作期间按规定着装1.未按规定着装,视情况一人次扣0.5分。 2.上班期间无着制式服装,视情况一人次扣0.5分; 3.夜间上班期间不穿反光背心的,视情况一人次扣0.5分(穿棉大衣时除外)。
工作期间言行举止规范、文明 讲脏话,言行举止不妥的,视情况一人次扣0.5分。
发现师生有突发困难,应及时援助没有及时进行援助、采取紧急措施,或者没有及时报警求救求援的,视情况一人次扣0.5分。
定期做好巡逻车辆及岗位内务的清洁卫生,并保持整洁未做到位,视情况一处扣0.5分
协调配合 20分服从和接受采购人监督无理拒绝采购人监督,视情况一人次扣0.5分。
服从采购人合理的工作安排无理拒绝采购人安排的,视情况一人次扣0.5分。
及时到现场配合处置事故或案件接到通知没及时到位的,一人次扣1分;接到通知没到现场的,一人次扣2分。
按时参加学校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及时布置、落实任务要求不按时参会、不认真布置和落实工作的一人次扣0.5分。
值班纪律 20分严格值班纪律1.迟到、早退一次超过15分钟的,一人次扣0.5分; 2.上班期间玩手机、看书报、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的,一人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睡觉的,一人次扣1分; 4.酒后上班及上班时间酗酒的,一人次扣1分; 5.执勤不严格、不仔细执行门卫查验制度,致使手续不全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出入学校的,一人次扣0.5分
满意度调查 10分保安服务满意度调查占比1.在参与满意度调查人数统计中,“基本满意”及以上累计数量低于有效调查人数的80%(不含)的,扣2分; 2.在参与满意度调查人数统计中,“基本满意”及以上累计数量低于有效调查人数的70%(不含)的,扣4分; 3.在参与满意度调查人数统计中,“基本满意”及以上累计数量低于有效调查人数的60%(不含)的,扣6分; 4.在参与满意度调查人数统计中,“基本满意”及以上累计数量低于有效调查人数的50%(不含)的,扣8分; 5.在参与满意度调查人数统计中,“基本满意”及以上累计数量低于有效调查人数的40%(不含)的,该项不得分。
加分查破案件或队员有见义勇为行为受到表彰的1.查破案件的,按发案扣分的标准等额加分; 2.受到学校或派出所通报表彰的,一人一次加3分; 3.受到市、厅级表彰的,一人一次加5分; 4.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一人一次加7分; 5.其他经认定可以加分的,一人一次加1-5分。
减分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上班期间,发生打架事件的(公安部门确认的正当防卫除外),一人一次扣3分; 2.以工作之便索取他人物资或金钱的,上班期间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私放物资出校的,一人一次扣5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一人一次扣10分; 3.派遣的保安员由于个人问题(含隐瞒病史),导致引发校园安定稳定事件的,一人一次扣3分; 4.在工作期间有发现贪污或挪用收费款的,一人一次扣3分并按贪污、挪用金额双倍赔偿; 5.访客管理工作不认真或校园巡逻不认真,致使校园内发生盗窃、交通等案件、事故,一次扣3分。
其它直接认定不合格1.以工作之便索取他人物资或金钱的,上班期间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私放物资出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须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 2.因保安员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总得分总得分=100-扣分-减分+加分
说明1.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保安员违反上述考核项目及减分项目的情况,在执行相关考核标准的同时,中标人应认真调查核实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及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因中标人派遣的保安员原因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负面影响等不良后果的,中标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负责承担全部责任,视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3.此表同时适用于月考核和每三个月考核。

闽江学院保安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安保服务工作质量提升,强化安保工作考核实效,切实维护好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对保安服务工作开展满意度调查,具体如下:
1.对我校保安人员执行学校重大活动或工作安排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2.对我校保安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 □不满意
3.对我校保安人员的工作效率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4.对我校保安人员日常校园巡逻检查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5.对我校保安人员在师生遇突发事件时的工作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6.对我校保安人员在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方面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7.对我校保安人员在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方面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8.对我校保安人员在校园安全防范意识方面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9.对我校保安人员在维护校园安全秩序方面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10.对我校保安队伍整体形象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备注:第1项至第10项中,累计达到8项及以上的选项为“基本满意”及以上的,该问卷调查认定为“基本满意”。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 的 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_____________元)。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 元)。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
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
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
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
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
(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5.4.3其他要求: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十、履约保证金
□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
十一、合同期限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
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7.6其他
十八、合同附件
甲方(采购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 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9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10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报价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备注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单价数量总价备注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ד数量”=“总价”,全部品目号“总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情况
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数量总价认证种类
**-1
报价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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