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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招租公告(招标编号:YZYC-202406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报价:本项目设定房屋起报价,起报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每年。 租期:3年;保证金1 万元,采用先付后用模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水电费半年缴纳一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
(一)参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招租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租响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承租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
8 承租人参加本次购活动前3年在经内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 承租人自行提供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证明(裁判文 书网截图并加盖承租人公章)
10 承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承租人公章,查询时间为自招租公告发布至开标 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注:①如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则5、6、7项无需提供。
(二)招租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潜在承租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潜在承租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2)承租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记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租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27 00:00到2024-07-04 23:59
获取方式:“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7 15: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7-17 15: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七、其他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 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 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 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规范办。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49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514962267@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翠岗路48号121-418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34983171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YZYC-202406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YZYC-20240601 号
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 项目招租文件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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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租公告.............................................................................................................................. 3 第二章 承租人须知..........................................................................................................................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四章 项目需求............................................................................................................................ 31 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3 第六章 招租响应文件格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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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租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租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下午 3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招租响应文件。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YZYC-20240601 号
招租需求: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 拟出租位于扬州市文昌西路(门牌号)49-1 号 1 层。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 340 ㎡,如实际面积与此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租金不变。
报价:本项目设定房屋起报价,起报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每年。
租期:3 年;保证金 1 万元,采用先付后用模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水电费半年缴纳 一次。
二、潜在承租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招租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租响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 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 明)
6 承租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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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
8 承租人参加本次购活动前 3 年在经内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9 承租人自行提供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证明(裁判 文书网截图并加盖承租人公章)
10 承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承租人公章,查询时间为自招租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 时间前任意时间)
注:①如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则 5、6、7 项无需提供。
(二)招租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潜在承租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潜在承租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2)承租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记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租响应。
三、招租文件提供信息
招租公告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7 月 3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 回复(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同时缴纳 300 元报名费,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 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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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 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招租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招租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下午 2 点 30 分
招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下午 3 点 00 分
招租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招租响应文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招租有关信息
招租响应时间:2024 年 7 月 17 日下午 3 点 00 分
招租响应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室(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六、本次招租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 49 号
七、招租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 为 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 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 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
八、本次招租保证金
本次招租不收取招租响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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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承租须知
1、招租方式
1.1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招租方式,本招租文件仅适用于 YZYC-20240601 号项目。
2、潜在承租人
2.1 本招租文件中“潜在承租人”,即“承租人”,是指参加承租竞争,并符合招租文 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合格的承租人
2.2.1 满足招租响应邀请中承租人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租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招租响应费用
4.1 潜在承租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租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招租响应过程中的做 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报名需缴纳 300 元报名费,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1) 代理费用及专家费支付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由采购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人民币(¥3000)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暂按 500 元/人次计取,合计人民币 2000 元,具体按实结 算)。
(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5)代理服务费不在招租响应文件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招租响应文件总价中,由成交 承租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8020819100000612
5、招租文件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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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潜在承租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租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租文件构成
6.1 招租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租公告
(2)潜在承租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
(6)招租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租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招租的最小单位是包。招租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潜在承租人对要求提 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承租;招租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承租。
6.3 招租文件如果要求承租人提交备选承租方案的,潜在承租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 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潜在承租人应认真阅读招租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租 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招租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招租响应文 件对招租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潜在承租人自行承担。
7、招租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租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承租人,应在招租响应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 租响应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8、招租文件的修改
8.1 在招租响应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租文件进行修改。
8.2 代理机构在招租文件要求提交招租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招租响应截 止时间和招租会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 招租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 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租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承租人具有约束力。
8.4 潜在承租人应在招租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租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租项目 有无变更公告。
9、招租响应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9.1 潜在承租人提交的招租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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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招租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招租响应 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招租响应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招租响应文件以及潜在承租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 招租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招租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 量单位。
9.3 潜在承租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9.4 招租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潜在承租 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0、招租响应文件构成
10.1 潜在承租人编写的招租响应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一览表等部 分;
10.2 潜在承租人应将招租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 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招租响应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 乱导致招租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潜在承租人承担。
10.3 潜在承租人应当根据招租文件要求编制招租响应文件,招租响应文件应对招租文 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招租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1、证明潜在承租人资格及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潜在承租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 潜在承租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招租会和招租结果确定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 同的文件。
11.3 潜在承租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方面的能力。
11.4 潜在承租人应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2、招租响应分项报价表
12.1 潜在承租人应按照招租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招租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每项服务只 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 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招租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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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招租响应文件货币
招租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 租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招租响应文件服务说明
13.1 对招租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按时缴纳租金证明;
13.3 疫情防控、卫生、安全、消防、应急、进场退场等交接方案;13.4 潜在承租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招租响应文件函和报价一览表
14.1 潜在承租人应按照招租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招租响应文件函、报价 一览表。
15、招租响应保证金

16、招租响应有效期
16.1 招租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招租响应之日起六十(60)天。招租响应有效 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招租响应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招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潜在承租人提出延长 招租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潜在承租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 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招租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潜在承租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招租响应有效 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招租响应保证金;同意延长招租响应有效期的潜在承租人既不能要 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招租响应文件。本招租文件第 16 条有关招租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 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招租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如有)17、招租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 潜在承租人应严格按照招租公告和招租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招租响应文件,每份 招租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招租响应文件正本中,除招租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 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租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和加盖潜在承租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 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7.3 除潜在承租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招租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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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7.4 非自然人主体承租的,应提供出资人(经营者)及法定代表人为承租人的履约连 带保证人;自然人承租后以该房屋为地址设立企业的,该企业为承租人的履约连带保证人。
18、招租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潜在承租人应将招租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潜在承租人成功承租与 否,招租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8.2 密封的招租响应文件应:
18.2.1 注明潜在承租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承租人自负。按招租 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8.2.2 注明招租响应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8.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 提前开封的招租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招租响应处理。
19、招租响应截止日期
19.1 代理机构收到招租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租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 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租文件酌情延长招租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潜在 承租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潜在承租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迟交的招租响应文件
20.1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招租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招租响应文件。
21、招租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潜在承租人在递交招租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招租响应文件,但这种修 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招租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 将拒绝。
21.2 潜在承租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 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招租响应报价,必须注明“最后 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招租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 机构。
21.3 在招租响应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承租人不得对其招租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 在招租响应截止时间至招租文件中规定的招租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潜在承租人不得撤回其招租响应,否则其招租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招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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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代理机构将在招租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租。潜在承租人应委派携 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招租响应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潜在承租人未参加 招租响应的,视同认可招租结果。
22.2 招租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招租人代表、监委、潜在承租人代表等参加。
22.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招租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2.4 招租响应时请潜在承租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招租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招租响应登记 薄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招租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未 列入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招租时宣读。招租时未宣读的招租响应报价信息,不得在评 审时采用。
22.5 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招租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潜在承租人需仔细核对招租纪 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2.6 潜在承租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招租响应。
23、评审委员会
23.1 招租会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招租评审。23.2 评委会由招租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3.3 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招租响应文件并确定承租候选人。
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4.1 公开招租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招租响应的 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租人、评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潜在承租人或与评审 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 在评审过程中,潜在承租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招租响应文件 将被作为无效招租响应文件。
24.3 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潜在承租人联系。
24.4 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4.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成功承租的潜在承租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 序情况,可于承租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5、招租响应的澄清
25.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招租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 式要求潜在承租人对其招租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潜在承租人都作澄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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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潜在承租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 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潜在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招租响应文件的补 充部分,但招租响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5.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潜在承租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潜在承租人自 行承担。
26、对招租响应文件的初审
26.1 招租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6.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租文件的规定,由招租人对招租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
招租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承租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是否存在被责令 停 产 停 业 、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许 可 证 或 者 执 照 情 况 进 行 查 询 ,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对承租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进行查询,在招租人一体化 办公平台对承租人是否被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承租人名单、行业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承 租人商名单进行查询,以确定承租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 并归档。
26.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租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招租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租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招租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租文 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招租响应应该是与招租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 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招租响应。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租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 租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招租人)的权利或潜在承租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 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潜在承租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 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招租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 据招租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 如果招租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租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潜在承 租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招租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招租响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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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招租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 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报价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招租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招租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 览表为准。
(2)招租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招租响应文件的 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5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招租响应文件中的招租响应报价,调整后的 价格应对潜在承租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潜在承租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招租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其招租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26.6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招租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 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名何潜在承租人相应的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 正。
27、无效招租响应、废标及潜在承租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27.1 无效招租响应条款
27.1.1 未按要求交纳招租响应保证金的;(不作要求的除外)
27.1.2 未按照招租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7.1.3 潜在承租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27.1.4 潜在承租人不具备招租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7.1.5 潜在承租人的报价低于起报价的;
27.1.6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7.1.7 不符合招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租文件中斜体且有下 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
27.1.8 潜在承租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存 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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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被列入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承租人名单、行业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承租人名单的。若接 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承租人的 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9 招租响应文件含有招租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7.1.10 评审委员会认为潜在承租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潜在承租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潜在承租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招租响应处理。
27.1.11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租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招租响应的情形。
27.2 废标条款:
27.2.1 符合专业条件的承租人或者对招租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承租人不足三家的;27.2.2 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2.3 因重大变故,招租任务取消的;
27.2.4 评审委员会认定招租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7.3 招租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招租响应的潜在承租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 或符合性审查的潜在承租人不足三家的,除招租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7.3.1 招租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租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招租人、代理机构改 正后依法重新招租。
28、确定承租单位
2.28.1 评委会根据本招租文件规定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向招租人推荐出承租候选人。
2.28.2 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承租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2.28.3 公示结束无质疑后招租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承租候选人确定成交承租人。代 理机构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承租结果公告。
2.28.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承租资 格:
28.3.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承租的;
28.3.2 向招租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3.3 恶意竞争,招租响应总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合理价格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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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5 与招租人或者其他潜在承租人串通招租响应的;28.3.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承租人的;28.3.7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潜在承租人串通招租响应,招租响应无效:28.4.1 不同潜在承租人的招租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8.4.2 不同潜在承租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招租响应事宜。
28.4.3 不同潜在承租人的招租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8.4.4 不同潜在承租人的招租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招租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4.5 不同潜在承租人的招租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8.4.6 不同潜在承租人的招租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9、质疑处理
29.1 潜在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招租过程和承租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或招租人 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9.1.1 对可以质疑的招租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租文件之日或者招租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9.1.2 对招租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租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9.1.3 对承租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承租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9.2 质疑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承租人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 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9.3 未参加招租响应活动的承租人或在招租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承租人 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9.4 质疑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9.4.1 质疑潜在承租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9.4.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9.4.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9.4.4 提起质疑的日期;
29.4.5 质疑申请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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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
http://pan.baidu.com/s/1c1G12Cg
29.5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 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9.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 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9.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承租人的书面质疑后七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承租人和其他有关承租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
29.8 诚实信用
29.8.1 潜在承租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招租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潜在承租人的公平 竞争,不得损害招租人和其他潜在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29.8.2 潜在承租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 正当手段谋取承租。
29.8.3 潜在承租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 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如果潜在承租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 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29.8.4 潜在承租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承租成交处理。
29.8.5 潜在承租人应自觉遵守招租会、评审纪律,扰乱招租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 信行为。
30、承租通知书
30.l 承租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承租人发出承租通知书。
30.2 承租人收到承租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承租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 视同承租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0.3 承租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租人和承租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承租 通知书发出后,招租人改变承租结果的,或者承租人放弃承租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30.4 所有招租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承租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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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签订合同
31.l 承租人应按承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租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租人签 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承租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 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 招租文件、承租人的招租响应文件及招租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 同附件。
31.3 签订合同后,承租人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租人同意,承租人也不得采用 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 分包造成招租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1.4 招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承租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租文件确定事项和承租人招租 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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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
出租方(甲方):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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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扬州市文昌西路(门牌号)49-1号1层。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 340㎡,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
为准,但租金不变。
3、该房屋现有布局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平面图及租赁财产清单)。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
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 叁 年:自 2024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19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卫生、
环保、消防、安全等各种证照;乙方不得经营噪音、扰民、污染、有毒有害的行业,不得违
法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如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改变用途,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未
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壹万 元(¥:
10000 元),且甲方有权同时采取其他维权措施。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必须无条件交还。租赁期限届满后,若
乙方没有撤场清空房屋并交还房屋给甲方,对于房屋交付前继续占用租赁区域的,其占用不
能视为本合同的延期或续订,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2倍计算向乙方收取占用期间
的使用费,并有权开锁、换锁或清理租赁区域内的任何物品,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均
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上述措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对此乙方认可。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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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优先承租权。
4、乙方保证,在该租赁区域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自行向政府部门申请取得所
有必要的执照、批准、许可证(如有),乙方必须确保在租赁期限内该等证照完全有效,并
在各方面均符合该证照规定之经营范围。
5、乙方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收益与甲方无关,乙方经营中的各项风险责任也与甲方无
关。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是先付房租后使用。
2、甲方交付房屋财产后从 2024 年 7 月 20 日起计收房屋租金。本合同租金标
的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具体交纳时间和金额如下:
2023年 月 日前交纳2023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的房租¥:;
2024年 月 日前交纳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的房租¥:;
2025年 月 日前交纳2025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的房租¥:;
第四条 房屋的交付、返还和验收
(一)交付: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 2024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使用。双方在《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接清单》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即视为交
付完成;若乙方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则自甲方通知乙方交房之日起视为房屋已经交付。
(二)返还:本合同终止时(包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无条件交还
甲方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并将房屋腾空,并付清欠缴租金及违约金等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
费用。若因甲方违约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可在合同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腾空。双方在《出
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接清单》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时,停止计算房屋占用费,视
为返还完成。
(三)验收:交付与返还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异议的,
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0日内向对方告知,逾期视为合格。
(四)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财物由其自行收
回,但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其产权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进行拆除或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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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退还房屋,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
物品,甲方有权随意处置。
第五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房屋租赁安全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内容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
任。(附《房屋租赁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六条 有关费用的处理
(一)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消防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
方必须每月按时交纳。若水电表户头仍是甲方,甲方每月通知乙方水电费金额,乙方接到通
知后5日内付清。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壹万 元整(¥:10000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该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
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自行承担。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养护、保管及修缮
(一)租赁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有损坏时(非乙方责任),应及时通知甲
方修复。无法修复的,双方可以协议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因该项原因解除合同时,双方互
不追究违约责任。
(二)租赁期间,甲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
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墙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
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
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则照价赔偿。
(三)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在事前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核,在不影响房屋
主体结构安全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许可。未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对室内、外墙、梁、柱、板、阳台、平台、露台、通道、屋顶等建筑物固定结构、平面
布局和原有通道进行任何形式的凿、拆、加建改动。甲方许可后,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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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有关审批手续和审批费以及一切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未经甲方许
可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进行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房屋装修、装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乙方
交纳的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或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房屋
装修、装饰的,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一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房屋装修装饰、改建扩建,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不承担任
何补偿或赔偿。
(五)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所有权变动
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转让房产协议
上注明应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完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乙方逾期交纳房租、水电费及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超过壹个月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如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并遭到投诉、处
罚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及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
4、乙方擅自将房屋、财产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的,或乙方承租后以联营、合作、借用、
分租等形式将房屋交给其他人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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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或损害社会公益活动的。
6、乙方擅自以房屋租赁经营权或装潢财产所有权对外质押或抵押担保的。
7、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三次督查后不落实整改的。
8、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9、乙方违反文明城市创建“门前四包”规定,经提醒仍不整改或整改未达要求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要收回房屋的,应提前二个月书面
通知乙方;甲方如无故提前收回,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同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一年
租金标的 20% 的违约金。
(二)若乙方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约定行为,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按照
本合同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
(三)乙方违反第九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租金标的
20 %的违约金。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逾期返还房屋的,甲方按每日 壹仟 元(¥:
1000元)收取占用费。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清空房屋并返还给甲方,乙方是清空房
屋并恢复原状的责任主体,若乙方不清空房屋,甲方有权自救,对于滞留房屋内的物品,
甲方有权直接搬离清空,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都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房屋中的滞留物
品在清空时,可以随意丢弃,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对此乙方完全接受。本合同终止后,
乙方是返还房屋的责任主体,乙方逾期返还房屋的,甲方有权自救,甲方有权对房屋采取
停电、停水或封门、锁门等的措施,并自行或会同有关部门对出租房进行清场,由此产生
的经营损失和财物丢失损失均由乙方自愿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对于乙方滞留
在房屋中的物品,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五)乙方如需中途退租,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租。但因此
而造成甲方多缴和支付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退租的,向甲方支付合
同租金标的 20% 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金的,除补足欠缴租金外,逾期一日按照年租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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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20‰支付违约金。
若乙方逾期 壹个月仍未交付租金的或未支付合同约定总租金的50%以上,除补足欠缴租
金外,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壹万元(¥: 10000
元),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
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
履行合同,双方对此互不提出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
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
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房屋租赁有关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乙方在经营中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合同租用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及时完成政府或社区要求完成
的工作,做好“门前三包”、“社会治安达标”、“无违反计划生育”、搞好安全经营、防火、
防盗等工作。如因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三)租赁期内,因第三方的责任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于每年12 月 1 日前向甲方提交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具有同等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房屋租赁安全工作责任书》;
2、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4、廉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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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名称:账号名称:
帐号: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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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工作协议书
承租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出租物业的安全,按照“谁承租,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明确如下安全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保卫等规定,自觉服从出租方对安全保卫 工作的管理和要求。
二、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承租签约人(或签约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工 作第一责任人,对所承租范围内的物业及设施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三、不得经营或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项目和物品,不得在承租房(仓库)场所内存 放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
四、出租场地仅适用常规经营(包含但不限于通信、办公业务等经营),不得用于娱乐 等用途。不得经营不符合消防、治安、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国家规定要求的产品。
五、经营特种项目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并配备专 职或兼职安全保卫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联系人(报出租方备案),制定并实施承租范围内的 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和经营。
六、负责落实承租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安全管理。
七、接受和配合出租方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治安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化解各 类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
八、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岗位目标管理制度,掌握必备的安全、消防知识和技能。制定承租区域内的防火、灭火方案及人员疏散、逃生应急预案,达到消防 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
九、消防设施、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应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消火栓不得埋压,消防通道应畅通无阻,并定期进行检查。
十、加强水、电、气防火管理,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不得对出租用房水电进行改动,不得违反电、气等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十一、因火灾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损失重大的,出租方将请求人民法院采 取财产保全措施,封存承租方的其他财产,直至追回损失。
十二、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出借出租方的物业(包括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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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等不动产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可动产)。
十三、未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对室内、外墙、梁、柱、板、阳台、平台、露 台、通道、屋顶等建筑物固定结构、平面布局和原有通道进行任何形式的凿、拆、加建改动。
十四、因装修需要对原结构进行改动的,必须向市建设监察大队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 可动工。未经允许,承租方擅自进行改建装修,造成安全隐患的,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造 成结构损失或事故的,追究承租方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加固,并赔偿损失。
十五、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
十六、二层(或隔层)及以上的楼层,在存放商品时应考虑房屋的承受力,不得堆放过 重商品。
十七、不得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有损房屋的危险物品,以及在 公用楼道处堆放杂物。
十八、承租方对出租方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应及时制定方案 并落实整改。经督查仍不落实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房屋出租合同》。
十九、承租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导致重、特大责任事故,出租方将配 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肇事单位法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其一切事故后果由承租方负 责。
出租方:
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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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告知书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 施禁入措施等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 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二、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 加新采购项目。
三、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 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 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四、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 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 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
五、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如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 (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将在廉洁合同中 约定供应商同意与烟草企业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铅封交 给第三方保存,如果在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烟草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行贿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他供应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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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 甲方: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
乙方:
为加强甲方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廉政建设,规范双 方的各项活动,确保服务质量,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甲、乙 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 处费等;不得接受任何利益输送。
2.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物等,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拒绝,无法拒绝的要及时上交甲 方的纪检监察部门。
3.甲方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就有关违纪问 题进行调查取证,在相关案件查办时,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
2.乙方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 费等;不得有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3.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
4.如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乙方同意与甲方 共同在律师见证下,将采购项目涉及真实的核心技术资料铅封交给第三方保存。
5.乙方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存在拒不配合监委等调查的情形时,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有关规定,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被给 予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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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的禁入措施,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
2.对乙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 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
3.履约期间乙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甲方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 督促整改,并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 理措施。
4.采购项目涉及核心技术资料的 (香精香料配方、软件源代码等),履约期间发现乙方 向烟草干部职工行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行贿供应商的核心技术资料公开,交给其 他供应商使用。
四、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日期 :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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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采购需求: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 拟出租位于扬州市文昌西路(门牌号)49-1 号 1 层。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 340 ㎡,如实际面积与此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租金不变。
2、报价:本项目设定房屋起报价,起报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每年。
3、租期:3 年;保证金 1 万元,采用先付后用模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水电费半年 缴纳一次。
4、项目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门牌号)49-1 号 1 层
二、其他
1、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租赁期间,招租人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 修,潜在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墙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 承担。
4、出租房屋的消防、电梯、配电房、屋顶供热水箱、阀门及水泵等基础设施改造费用,可以以房租的形式进行抵扣,改造总体方案须由招租人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经消防及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改造,改造最终金额以承租人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决算 金额为准;招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进行冲抵租金。改造验收后消防等设施应无条件移交给 招租人;入户水电改造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租期为三年期。承租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一旦发现,招租人有权立刻解除租赁合 同,造成租方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承租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间,房屋因拆迁(拆除)、城市管理需要拆除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成交承租人权 益受损,成交承租人可申请停止合同,出租人返还出租剩余时间的剩余租金,终止合同,但 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承租人因为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提出中途解除合同时,剩余的租金,招租人不予 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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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承租人若对房屋装修,须在合同签订后提交装饰改造方案一份并附工程造价清单(固 定价),招租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并按此方案验收。租赁期届满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 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无论租赁 合同以何种方式终止,招租人对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9、承租人使用的从业人员自行签订用工合同,与招租人没有任何关系,承租人负责按 照政策缴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如果用工与营业执照不符,招租人有权立刻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自用从业人员的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等所有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成交承租人自 行承担。
10、合同签订后进行资产交接,离场时进行资产交接,所有招租人资产的损坏由承租人 负责赔偿。
11、内部装饰、外部装饰不得损坏房屋整体结构,如果带来的防水隐患、保温隐患等后 果,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损失。
12、租赁期届满时,招租人收回房屋,潜在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 15 日内无 条件归还房屋。
13、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卫生、环保、消防、安全等各种证照;承租人不得经营 噪音、扰民行业,不得违法经营。
14、本项目招租响应报价应包括招租文件所确定招租范围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 劳务、设备、运输、利润、保险、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请各承租人 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租方不再另行支付。承租后签订合同和施工过 程中,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项目总预算或索赔要求。最终解释权为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所有。
15、本项目由各承租人自行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招租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租人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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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租文件要求的招租响应文件进 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招租响应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招租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招租响应文件满足招租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潜在承租人为排名第一的承租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项 目评 分 标 准
报价 (40 分)以满足招租文件要求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得 40 分,评审价相对评审基 准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分;每低 1%,扣减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 位小数。
管理方案(50 分)潜在承租人根据招租文件的基本要求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方案,评委根 据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承租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安全可靠,不破 坏结构、针对性强,满足招租文件要求得 10 分;方案基本合理,可操作,满足招租文件要求得 7 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有瑕疵但不影响项目上 实施的得 4 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的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科学、严密、合理,描 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10 分;科学性、严密性及全面性、内容完整性及 实际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 7 分;科学性、严密性及全面性、内容完整性及实 际性略有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4 分;科学性、严密性及全面性、内容 完整性有欠缺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的消防管控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措施具体详细,可操作,针对性强,满足招租文件要求得 10 分;措施基本合理,可操作,满足招租 文件要求得 7 分;措施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有轻微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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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4 分;措施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有瑕疵部分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1 分;其他 不得分。 4、针对本项目的规范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 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10 分;科学性、严密性及全面性、内容完整性及实际 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 7 分;科学性、严密性及全面性、内容完整性及实际性 略有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4 分;科学性、严密性及全面性、内容完整 性有欠缺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5、针对本项目的进场、退场交接配合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具体详细,可操作,针对性强,满足招租文件要求得 10 分;方案基本合理,可操作,满足招租文件要求得 7 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有瑕疵但不影响项目实 施的得 4 分;方案详细程度及可操作性有欠缺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信誉 (10 分)潜在承租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匹配的类似项 目案例,且按时缴纳租金。每有一个符合条件得 1 分,满分 10 分。(以类似 案例合同类型为准,须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现场核查 合同原件,并核查租金发票时间与合同支付时间是否符合按时缴纳要求,合同无原件不得分)(同一业主(招租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满分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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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招租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 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
编 号:YZYC-20240601 号
承租人名称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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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在招租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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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响应文件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报价一览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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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承租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招租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招租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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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目录
(1)招租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租响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 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 证明)
6 承租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
(8)承租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原件)
9 承租人自行提供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证明(裁判 文书网截图并加盖承租人公章)
10 承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承租人公章,查询时间为自招租公告发布 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注:①如承租人为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法人、自然人等,则 5、6、7 项无需提供。
备注:招租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 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招租响应文件被拒绝且不允许在招租会开始后补 正。
2、招租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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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响应函格式
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YZYC-20240601 号 招租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 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招租响应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高报价的潜在承租人。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租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 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招租日期起遵循本招租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招租响应有效期期 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招租后规定的招租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招租响应或承租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 的招租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租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承租,我方将根据招租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 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招租响应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承租人开户行:
账 户:
行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租人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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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承租人名称:
(2)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20 年 12 月 31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招租响应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 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招租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承租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 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承租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采购市场。
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日期:年 月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招租响应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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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 姓名)为我方就 YZYC-20240601 号 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 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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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一览表
承租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YZYC-20240601 号
项目名称报价(元/年租金)三年总报价(元)
扬州市烟草公司邗 江分公司(文昌西 路门面房)招租项 目大写: 小写: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人民币)

日期: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报价一览表必须密封在信封中,在招租响应截止时间前与招租响应文件一起递交。2、报价一览表必须加盖承租人公章(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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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承租人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项目招租要求是 否 响 应潜在承租人的承诺或说 明
期限
方式
地点
付款方式
招租响应货币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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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承租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
与上一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承租人公章)
承租人参加本次购活动前 3 年在经内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承租人公章)
承租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承租人公章,查询时间为自招租公告发布至开标截 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承租人参加招租响应确认函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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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招租的采购编号为 的扬州市烟草公司邗 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的招租响应。本单位已成功收到招租文件,特发函确 认。
(单位公章)
月 日 年
附:
承租人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邮 编
单位电话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邮 箱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
所投项目名称扬州市烟草公司邗江分公司(文昌西路门面房)招租项目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的承租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 理机构(邮箱:3498317155@qq.com,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因承租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3、招租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样式及说明:
http://pan.baidu.com/s/1c2OsdEg
4、已确认参加的承租人,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报价活动正常进行的,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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