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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研和<2024>第74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年,招标人为弥勒市城市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择1家保险公司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车辆进
行综合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医保外医疗
费用责任险等)、交通强制险的安排;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1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7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8243094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
1号商铺三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44799736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饵八长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
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条件
本项目“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
件。我公司受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采购概况
2.1项目名称: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采购(二次)
2.2招标编号:研和<2024>第74号
2.3项目地点:弥勒市
2.4采购内容及需求:选择1家保险公司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车辆进行综合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等)、交通强制险的安排;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实行一招两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合同
一年一签订。即:招标人每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
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评
价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不合格的,取
消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需求,
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
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而无需承担任何
责任。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
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7采购预算为:40万元/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采购。
2.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保险公
司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之省级分公司或地
州分公司。
(2)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
可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
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3年01月后成
立的企业)。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
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
(2023年01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提供2023年05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年01
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
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
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
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本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
截图保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口2020囗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时给予投标
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
的保险公司,具有《保险许可证》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购买时间:
1、2024年07月01日-2024年07月05日,8:00-11:30时,14:00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
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需磋商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领取磋商文
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过时
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磋商的权利;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
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
七、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媒体转载的
公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
采购人: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
1号商铺三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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