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新世纪水务实验室搬迁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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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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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海宁新世纪水务实验室搬迁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海宁新世纪水务实验室搬迁安装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新世纪水务检定检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长平路171号。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海宁新世纪水务实验室搬迁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要求。
2.2本工程概算投资:约105万元。
2.3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实验室家具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其他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
06月30日上午9:3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6-30 上午9:3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建议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人员并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水务大楼8楼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标书送达立即离开,不逗留,不聚集,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新世纪水务检定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海洲东路81号 地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3-1206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73-87078762 传 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扫描件。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海宁新世纪水务实验室搬迁安装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新世纪水务检定检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长平路171号。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海宁新世纪水务实验室搬迁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要求。
2.2本工程概算投资:约105万元。
2.3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实验室家具设备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其他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
06月30日上午9:3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6-30 上午9:3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建议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人员并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水务大楼8楼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标书送达立即离开,不逗留,不聚集,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新世纪水务检定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海洲东路81号 地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3-1206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73-87078762 传 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4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扫描件。详情请访问原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