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供暖管线老化更新改造(住宅小区原自管供暖管网移交后老旧供热管线改造)项目(2023年度)第四标段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济南市钢城区供暖管线老化更新改造(住宅小区原自管供暖管网移交后老旧供热管线改造)项目(2023年度)第四标段
发布日期:2024-07-01
发布日期:2024-07-01
合同名称 | 济南市钢城区供暖管线老化更新改造(住宅小区原自管供暖管网移交后老旧供热管线改造)项目(2023年度)第四标段 | 发包人 | 济南市钢城区鼎鑫热力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山东中新建安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80 |
合同价款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合同规模 | 87560㎡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钢城区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05-16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3.5.16 |
违约责任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项目发生政策性调整或不可预见、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导致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不符,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合同规定的义务; 2)在接到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通知或指令后3天内不执行;3)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分的施工; 4)无正当理由而未能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向 济南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