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海宁市周王庙镇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装修工程

海宁市周王庙镇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装修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宁市周王庙镇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周王庙镇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海宁市周王庙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原大楼进行改造,装修地上1-4层,装修建筑面积约1727m2,主要包含建筑装饰、安装及文化标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233万元。
2.4计划工期:于2023年11月10日前完工。
2.5招标范围: 海宁市周王庙镇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广告制作或图文设计制作”等内容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分工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年9月 6日至2023年9月15 日投标截止时间止前 ,登陆“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出席人员及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签到要求如下: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书不必提供)签到。
②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建造师注册电子打印版(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到。
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章。
注:①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5.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周王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周王庙镇桑梓中路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质疑受理部门:海宁市周王庙镇政务服务中心
质疑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533798
地址:海宁市周王庙镇革兴路41号
 
2023年9月6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广告制作或图文设计制作”等内容的企业。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至少2个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交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6
企业业绩
自2018-01-01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合同价在200万元及以上装修工程1个及以上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目:(1)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
(2)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若工程项目以总承包形式招标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装修部分规模、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7
联合体协议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8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
10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1、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