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52024062400104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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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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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5002352024062400104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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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354,84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云阳县澎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云阳县澎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一: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中(给水工程、道路工程等几个子项),不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中所有子项资质,是否满足本次投标。 答:详见补遗。 问题二:同问题一。 问题三:同问题一。 问题四: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或者是标准,请明确。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低价风险担保仅适用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 二、现对云阳县澎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重咨兴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