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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江苏(盐城亭湖)地方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7月4日 14:0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以销竞采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2023年产小麦
1.2数量:4048.512吨,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3质量: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1.4出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固定出库价,为委托方库内车(船)板价2690元/吨。
1.5出库期限:计划从对应数量的2024年小麦入库验收合格后,该仓小麦开始出库,一旦开仓出库在20天内出库完毕。最迟在2024年8月20日前提货结束
1.6交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便仓库。
2.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2024年新产小麦4048.512吨,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入库小麦必须为2024年度产小麦,符合国标二等及以上标准。①水分≤12.5%;②杂质≤1%,杂质≤1.5%除杂后过磅入库,杂质由中标方带回,杂质>1.5%委托方拒收;③呕吐毒素<8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④色泽、气味:正常;⑤无虫粮、无陈粮互混;⑥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3入库价格:交易底价为仓库车板价2680元/吨,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4轮入时间:2024年8月10日前。
2.5交收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储备库。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本专场需要报名,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合作协议》内容后(线下合同请提前联系委托方获得),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取得交易资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双向交易专场,未向委托方取得交易资格的客户专场报名一律审核不通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10点之前)。若报名单位少于三家则取消交易。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协商、未了解公告内容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0元/吨,合计应预交1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的1.5‰作为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竞购人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销售合同履约
合同销售条款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买方在交割期内将货款汇至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账户,开具出库单后办理出库手续。
(二)采购合同履约
合同采购条款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4年8月10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宋世恺  15105109055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 18118996613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63609170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4年7月2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地方小麦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清单-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xlsx
附件三:亭湖储备小麦挂网竞拍线下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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