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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二中保障性租赁房改造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永兴二中保障性租赁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2日
永兴县第二中学(采购人名称)的永兴二中保障性租赁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二中保障性租赁房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24】65号
委托代理编号:ZCBS2024-CZ-013
3、采购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本项目不作要求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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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二中保障性租赁房改造项目
永兴二中保障性租赁房改造项目
永兴二中保障性租赁房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项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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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4.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2、时间为 2024 年7月3日至 2024 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 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五岭广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6栋9层931房) (指定地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 2024年7月15 日 15时00 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五岭广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6栋9层931房)  。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兴县第二中学
(2)地  址:郴州市永兴县便江镇
(3)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邮  编:/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五岭广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6栋9层931房)
(3)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邮  编:423000
(6)电子邮箱:/
 
 
 
                     
 
 
 
 
 
 
 
 
 
 
 
 
 
 
 
 
                    
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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