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福田街道职工帮扶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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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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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田区福田街道职工帮扶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拟对福田区福田街道职工帮扶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福田区福田街道职工帮扶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在第一章、第一条服务内容中变更条款:应配备全职工作人员5名,社工需取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数量不低于项目总人数的80%。专业社工需取得助理社工师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2.在第二章、第六条、第二点甲方的义务中变更条款:(1)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文件的购买标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打包费标准不低于¥163,000.00元/人/年(大写:壹拾陆万叁仟元整),因此合同服务费总价(含税)不超过¥8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元整),甲方分三期支付服务费用给乙方: ①第一期支付总费用的20%即¥16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元整),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且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一期费用; ②第二期支付总费用的50%即¥407,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柒仟伍佰元整),甲方应于合同履行过半,且收到乙方提供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二期费用;③第三期支付总费用的30%即¥244,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项目经甲方验收完成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三期费用。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福田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因财政经费紧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现需就合同约定人员数量、项目经费总额、支付方式等条款申请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