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个人防护装备清洗中心设备采购更正公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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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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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CGZ2024-5-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个人防护装备清洗中心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柳州市官塘大道 119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号写字楼22层1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CGZ2024-5-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个人防护装备清洗中心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第18条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5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2%缴纳,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采购人要求按质按量按时交货或服务不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清退给成交供应商(不计息)。 | 删除此项内容 |
2 |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二、评定方法 | (1)业绩分(满分6分)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 | (1)业绩分(满分6分)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需提供销售合同、验收报告(或验收材料)及销售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9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4日9时30分 | 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柳州市官塘大道 119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号写字楼22层15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下载:更正文件7.3.pdf 附件下载:更正公告(四).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