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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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四川 | 城市 | 泸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 | |
采购单位 | 叙永县产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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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叙永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站)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叙永县产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1-510524-04-01-729727】FGQB-0002号 |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叙永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设计规模40吨/天,项目占地约6.7亩,新建处理厂房、辅助用房、度水收集池以及配套建设水电气等附属设施;并新建进厂道路110米。;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8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需要招标的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7-04 00:00至2024-07-08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7-04 00:00至2024-07-08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截止缴纳时间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上个月或上上个月)。3.申请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至少完成1个市政类招标代理业绩,且投资额不低于本项目的50%,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及所代理项目招标公告挂网截图。4.其他要求: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招标代理业务诚信分为100分的截图(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登记截图)。特别提示: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信息;比选申请人应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要求准备比选资料,要求编制目录、页码,整理形成一份完整比选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比选材料无目录或内容填写错误、目录、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245011502@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刘小琴 | 联系电话 | 18181865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