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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肿瘤医院秦皇岛医院被服供应和洗涤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HBPK-2024-QF113(招标文件编号:HBPK-2024-QF113)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第四医院医用织物供应、洗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弘耀洗染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泊湖路1-1号工厂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秦皇岛弘耀洗染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肿瘤医院秦皇岛医院被服供应和洗涤服务项目      为天津市肿瘤医院秦皇岛医院提供被服供应和洗涤服务。      1.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对采购人收发工作中不得做出有损于采购人形象、利益、礼貌之行为,并全力配合采购人做好收发工作。
2.供应商应提供服务人员身体健康证明。
3.在工作期间非因院方过错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造成纠纷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4.被服材质标准和洗涤标准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达到院内院感管理,防止交叉感染的要求。
5.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机构监督标准。
6.严格执行分类洗涤消毒制度,参照《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医用被服的分类、回收、洗涤、消毒、储存、运送应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7.供应商全力做好洗涤、收发、运送等保障工作,科室如有紧急工作任务,供应商保证有备用产品,随叫随到及时服务。
供应商必须保证被服洗涤质量,并严格遵守采购人所提出的交接时间,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换,采购人如有异议当面提出,并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改正。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 被服布草标准要求
(1)被服布草面料材质、染色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卫健委 WS/T653-2019 相关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机构监督标准。如有被服破损撕裂或污渍严重的应立即更换。
(2)漂白布草必须色白纯正。
(3)手术室面料要求:65/35 涤棉,防落絮、防静电,耐氯漂、高温、消毒;洗手衣裤面料要求:100%长纤聚酯纤维,防静电,耐氯漂、高温、消毒;手术衣、手术单等面料要求:
100%长纤聚酯纤维,防水、透气、抗菌,耐高温消毒,阻碍微生物穿透性、洁净度、落絮、胀破强力、断裂强力等符合 YY/T0506 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手术例数与手术包配比不得少于 1 :5 倍。
(4)按卫生行业标准和医院规定标准提供供应、折叠、打捆、包装、回收等服务。
(5)手术包的折叠、产品规格、包装符合使用科室的要求,折叠后按型号分类捆扎或打包放置。
(6)要保证医用被服的实际使用效果,避免出现破损、局部不达标、穿透力增强以及落絮产生量大等问题。暂存、转运过程规范,要严格按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制度》执行,有相应物资保障。
2. 洗涤质量标准要求
(1)供应商严格按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Z 执行。不得使用任何有害人体健康的洗涤设备和原料,严格按照卫生程序消毒、清洗,防止交叉感染。洗涤后的被服,外观应整洁、干燥、无污渍、无异味、无异物、无破损、无串色,洗涤用水达标。
(2)布类必须平整、美观、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对所有破损面料无偿进行缝补或更换。
(3)特殊材质的洗涤物品,予以特殊洗涤。如因洗涤方法不当造成的损坏,供应商自行承担。
(4)对于被特殊污染物污染的物品,洗涤公司应根据污染种类及原因,采取合适的洗涤手段,达到最佳清洗目的。
(5)在洗涤过程中,特殊产品,包括发热门诊床上用品、被服,重症监护室床上用品,婴儿室、产房、手术室等重点科室床上用品,被服单独清洗、消毒、灭菌。如相关质检部门抽检出不合格产品,一切责任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对于洗涤物的自然破损及其他医用物品上的扣子、带子,如有短缺,给予免费修补。
(7)所有洗涤、运输、配送等操作均符合各级院感防控标准和国家行业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机抽检样品,并由第三方资质齐全的权威机构进行鉴定出具报告,费用有供应商承担。
(8)供应商提供给的所有物品不应超过该类物品的使用年限和次数。
(9)供应商提供上年度及本年度污水处理检测达标证明及质监部门出具的所用洗涤剂检测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莹(组长)、侯海燕、孙喜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单位支付。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秦皇岛市第四医院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光明路6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聘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西段147-1号A座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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