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作出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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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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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256208
传真:022-27256208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32号1楼投资科
附件:和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和审批环表[2024]1号.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7256208
传真:022-27256208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32号1楼投资科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 |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 天津市和平区津河(八里台卫津路桥至马场道佟楼桥) | 天津市环科弘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津和审批环表[2024]1号 | 2024年07月04日 |
附件:和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和平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和审批环表[2024]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