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发公司聘用常年法律顾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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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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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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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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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华联发公司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单一来源公告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段(包)名称:华联发公司聘用常年法律顾问 |
二、标段(包)编号:20240703020180778001001 |
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按合同规定 |
七、服务内容:为了维护公司自身利益和业务发展需要,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节能集中采购有关要求,结合我司委托知恒律所及其律师团队开展的租赁纠纷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等工作需要,拟通过非招标方式(单一来源)确定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G34784276U)为我司提供法律顾问采购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有关服务要求如下: 1.为我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协助我司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为我司的业务策划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草拟、制订重要项目的内部合约化制度; 4.应我司要求,参与我司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5.应我司要求,就我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谈判、协调、调解; 6.接受我司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我司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 7.经我司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8.完成我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服务单位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执业资格。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1年 |
十、服务地点要求: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了维护公司自身利益和业务发展需要,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节能集中采购有关要求,结合我司委托知恒律所及其律师团队开展的租赁纠纷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等工作需要,拟通过非招标方式(单一来源)确定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G34784276U)为我司提供法律顾问采购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
十二、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4日 到 2024年07月10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拟定唯一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2006号华联发大厦西座8楼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邮箱:yangxiongzhou@szhlf.com |
附件: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