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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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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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
三、公示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见附件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需求书》
五、项目经费
最高限价3.5万元人民币,采取分期支付方式执行。
六、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
1.经营范围涉及档案管理服务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
2.在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并取得《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内容及进度提供一支人员相对稳定、档案整理经验丰富、保密意识强的现场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档案行业工作经验(提供现场服务团队介绍及证明材料)。
4.现场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具有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服务机构必须承诺对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档案及各种文件资料等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有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档案整理及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提供以往承接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或说明(加盖公章)。
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报价承诺函(见附件3),均加盖公章。
5.项目需求响应实施方案。
6.提交与本公告第六(二)项“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快递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村发源路2号之十(南沙环境监测站),联系人:孙小姐,联系电话:020-39910315。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组织对报名的服务机构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按最低价确定服务机构,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孙小姐020-39910315。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的服务机构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需求书
2. 报价一览表
3. 报价承诺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2024年7月4日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
三、公示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见附件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需求书》
五、项目经费
最高限价3.5万元人民币,采取分期支付方式执行。
六、服务机构资格及要求
(一)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
1.经营范围涉及档案管理服务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
2.在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并取得《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内容及进度提供一支人员相对稳定、档案整理经验丰富、保密意识强的现场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档案行业工作经验(提供现场服务团队介绍及证明材料)。
4.现场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具有广州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服务机构必须承诺对开展项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类档案及各种文件资料等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有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档案整理及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提供以往承接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或说明(加盖公章)。
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2)、报价承诺函(见附件3),均加盖公章。
5.项目需求响应实施方案。
6.提交与本公告第六(二)项“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快递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大元村发源路2号之十(南沙环境监测站),联系人:孙小姐,联系电话:020-39910315。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组织对报名的服务机构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按最低价确定服务机构,结果将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孙小姐020-39910315。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的服务机构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2023年度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需求书
2. 报价一览表
3. 报价承诺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2024年7月4日